2020-11-02

肺炎系列 (三百五十五) 因病之名,以言入罪。

 


首先,我認為COVID-19的中文名字是2019冠狀病毒病,我自己在網誌《醫生爸爸愛足球》,及第三本書《醫生爸爸抗疫記》,選擇用「冠狀病毒病」。

其次,我留意到,有些人做網絡審查,批鬥別人用「武漢肺炎」 (下稱"「XXXX」"),以言入罪。

我亦留意到,官方、某些媒體也曾用過「XXXX」一詞,例子如下:

武漢市公安局

武漢市公安局在2020年1月1日通報稱,日前一些關於“武漢病毒性肺炎”的不實信息在網絡流傳,公安部門對此進行了調查。目前,8人因散佈不實信息,被警方依法處理 [註一]。
[註一] 散佈武漢肺炎謠言8人被依法處理,荊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0-1-2

  

香港政府新聞網,也有記載:

[註二]

[註三]
[註四]

[註五]

徐德義引述內地資料武漢肺炎不排除有限度人傳人可能性。香港電台新聞 2020-1-15
不是香港電台的問題,是副局長親口說出,有片段聲音為證 [註六]。


[註七]


香港政府,給予立法會的文件,也用了「XXXX」[註八]


不只一次,仍有第二次 [註九 2020-2-18]。

  

香港新聞媒體

蘋果、一些網媒,會用「XXXX」一詞,以下的香港新聞媒體也有:



[註十一 大公報 2020-1-21]

[註十二 文匯報 2020-1-23]


[註十三 東方]

[註十四 東方]


[註十五 星島]


[註十六 am730]


[註十七 香港01]

[註十八 經濟一週]
[註十九 明報]

[註二十 蘋果日報]

   

因病之名

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肺炎,名字由最初的不明肺炎 [註廿一]、武漢市肺炎群組個案 [註廿二]、新型冠狀病毒 [註廿三],演變至2019冠狀病毒病 [註廿四]。「2019冠狀病毒病」是指2019年12月起在湖北省武漢市出現的病毒性肺炎病例群組個案,病原體為一種新型冠狀病毒 [註廿五]。2月11日,世衛總幹事譚德塞在瑞士日內瓦共同舉辦論壇說,將病毒命名為COVID-19。他解釋,CO代表冠狀 (Corona),VI代表病毒 (virus),D代表疾病 (disease),19代表確認病毒的年份 [註廿六]。

我亦不同意「新冠肺炎」此名字,第一,新冠也是一個地方名;第二,今次疫情用了個新字,那麼下次是否叫做超新、特新、小新、或勁新呢?


結語

我再次重申,我認為COVID-19的中文名字是2019冠狀病毒病。可是,我不認同有些人,因病之名,以言入罪,批鬥別人。

   

參考資料

[註一] 散佈武漢肺炎謠言8人被依法處理,荊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0-1-2
[註三] 食衞局邀專家討論武漢肺炎情況。香港政府新聞網 2020-1-11
陳沛然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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