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30

出席醫專諮詢論壇


今晚我參與醫專諮詢論壇,有五十多名院士出席,熱烈討論,氣氛平和,仍待下回分解。


陳沛然醫生議員現場報導
2017年11月30日

2017-11-29

Votes of members 成員的投票



HONG KONG ACADEMY OF MEDICINE REGULATION (Cap. 419 section 12 point 6)

(1) Every Fellow shall have one vote; no other class of memb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vote.
(2) A person who is a Fellow in more than one College is entitled to one vote only where matters of the Academy are concerned.
(3) No Fellow shall be entitled to vote at any meeting or election of the Academy unless all moneys payable by him to the Academy in his capacity as Fellow and which have been outstanding for more than one month after falling due have been paid.
(4) On a poll votes may be given either personally or by proxy, provided that no voting by proxy shall be allowed in respect of—
  • (a) elections;
  • (b) the admission of members of the Academy;
  • (c) the granting of awards under section 5 of the Ordinance;
  • (d) the recognition of Colleges and Faculties; and
  • (e) the powers of the Academy conferred under section 7 of the Ordinance.

由將軍澳醫院的經驗,了解公營中型醫院的建立過程。



審計署發表的報告顯示,北大嶼山醫院第一期有近20%面積空置逾4年;近80%病牀尚未啟用 [註1 審計署署長第69號報告書]。

我的回應是,發展中型醫院如「砌積木」,需待穩定後才發展新服務,且要視乎需求,若附近醫院有同類服務,便會集中資源於一間醫院發展某一專科,至於空置情况,他認為並不理想,但亦需有空間讓醫院循序漸進發展 [註2 明報20171123]。我在這篇文章向大家詳細解釋。

2017-11-27

Progress of Medical Registration (Amendment) Bill 2017


Let me report the progress of Medical Registration (Amendment) Bill 2017.

On 2 Jun 2017, Bill was introduced. 

On 9 Jun 2017, the Bill was considered by the House Committee.
Since 27 Jun 2017, Bill Committee meetings have been hold.  Chairman is Mr. Tommy CHEUNG Yu-yan, GBS, JP
  1. 27 Jun 2017
  2. 11 Jul 2017 
  3. 20 Jul 2017
  4. 27 Sep 2017
  5. 25 Oct 2017
  6. 3 Nov 2017
  7. 13 Nov 2017
  8. 27 Nov 2017
Important documents:

Dr. Pierre Chan


2017-11-25

意外受傷申索和解1百25萬元,訟費54.8萬元。



把無法討回的判定債項撇帳 

請各委員批准把 1 筆無法討回的判定債項撇帳,款項總額為 663,532.91 元 (包括利息 ),是 1 名前法律援助受助人拖欠政府的款項。

個案

  • 1995年8月, 一名受助人獲法律援助署 (下稱「法援署」) 批出法律援助 (下稱「法援」),就他在工作期間的意外受傷申索僱員補償和普通法損害賠償。
  • 1996年7月,區域法院駁回受助人的僱員補償案件, 而由法援經費支付的訟費為 502,726.02 元 。 
  • 1998年9月,受助人的普通法損害賠償申索以 1,250,000 元達成和解,而訟費為 45,671.67 元 。
  • 法援署負責有關個案的人員在1998年11月至1999年1月期間向 受助人發放共 1,120,000 元的款項時,忽略了須保留足夠款項以支付僱 員補償和普通法損害賠償案件的訟費總額
  • 法援署同意多付款項是個案負責人員疏忽所致,但直至有關人員在2004年12月退休前,法援署沒有向他採取紀律處分或徵收附加費。
  • 由於一切可向受助人強制執行的行動時限 (包括向受助人展開破產法律程序) 已在2011年5月6日屆滿,政府無法再採取任何行動以追討債項。

對財政的影響 

建議撇帳的總額為 663,532.91 元,分項數字如下- 
(a) 判定債項                                                   413,483.16 元 
(b) 利息 (1999年2月23日至2005年5月6日) 250,049.75 元
                                                             總計︰663,532.91 元


觀察

  1. 成功申請了法援,意外受傷申索以1百25萬元和解,訟費54.8萬元 (佔了賠償44%)。醫生費貴還是訟費貴?
  2. 在2011年,政府已決定無法追討債項,竟花了6年時間內部文件往來,才申請將債項撇帳;從這件案件可見,法律程序和公務員工作是十分十分需要時間的,也可以了解為何醫委會的工作如此慢,樽頸正正就是法律程序和公務員工作;
  3. 判定債項41.3萬元,利息25萬元 (1999至2005年 = 6年) ,利息佔了60.5%,年利率10%,還有 2005年至2017年的利息呢?

陳沛然醫生議員
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現場報導

2017-11-24

公營醫院私家服務之:17問,13唔應

立法會:公營醫院私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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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題目為「公營醫院私家服務之:17問,13唔應」

以下是11月22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沛然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答覆:

問題:

  近日有醫學界人士就兩所大學醫學院的教學人員應診私家症事宜,向本人表達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可否詳細列出兩間醫學院就教學人員應診私家症所訂規則和指引的詳情,包括應診資格、應診時數上限、呈報和審計診症數字的制度,以及兼職教學人員和有限度註冊醫生應診私家症的額外限制,並提供相關文本;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間醫學院發現多少宗違反該等規則和指引的個案,以及所涉教學人員的數目;兩間醫學院有否設立機制處理關於私家症的投訴;如有,詳情為何;

(二)可否詳細列出兩間醫學院私家症收入的分賬機制,並提供相關文件,以及以表列出過去五年,每間醫學院每年的私家症數據,包括應診醫生人數、求診人次、收入總額、醫院管理局攤佔的收入金額、教學人員攤佔的收入金額,以及首五位獲得最高私家症收入的教學人員每人的有關收入金額;及

(三)是否知悉醫院管理局和兩間醫學院如何核實教學人員所呈報的私家症應診時數,以及他們就私家症巡視病房、在門診診所應診、施行手術及處理行政工作所花的時間會否計算在內?


答覆:

2017-11-23

今天立法會流會,本人不在席,就此向公眾致歉。




今天立法會流會,本人不在席,就此向公眾致歉。

逢星期四,我都會在公立醫院工作,今天早上上半場做胃鏡 (0900-1030),緊接的早上下半場看糖尿專科門診 (1030-1345),三小時內要看30多症。感恩今日有15分鐘食午餐 (+寫這篇致歉稿),然後下午做大腸鏡檢查 (1400-1700)。

此外,是日有三個前線醫生病倒請病假,亦有高層醫生繼續開會,我這些中層醫生便要幫手頂住,作為醫生會以病人為先,我不能也不會在病人門診中和檢查中途離開醫院。

今早未能趕回立法會,我向各位致以深深的歉意,敬請原諒。

陳沛然醫生議員上

2017-11-21

冬季流感高峰期的英雄帖



在2017年,不但有冬季流感高峰期,又有夏季流感高峰期,連秋天病房都爆滿,冬天又到了。看看下圖,由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流感速遞 (第14期第45號) 而來,在2014、2015、2016年高峰在冬季1至2月,而有另一個小山峰在夏季。

流感高峰期狼來了

再看看2017年,高峰只有一個在夏季,然而政府和醫管局在冬天 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5月4日,不斷宣傳說冬季流感「高峰」,話說「冬季流感高峰期」一落「風球」,夏季流感高峰期突然「殺到」,在5月至7月的才是 真 . 高峰,這正是狼來了的故事。

2017-11-20

自2009年,立法會財委會批准開設一個D3和一個D2,職銜定為電子健康紀錄統籌處正副處長...


自2009年,立法會財委會批准開設一個D3和一個D2,職銜定為電子健康紀錄統籌處正副處長...

根據立法會2017年文件 CB(2)296/17-18(03),政府建議合併電子健康紀錄統籌組於第2分科轄下及常規化食物及衞生局 ("食衞局") 副秘書長 (衞生) 2的職位,先讓電子健康紀錄統籌處 ("統籌處") 處長的職位如期撤銷,政府現建議當統籌處處長職位在2018年4月1日到期時,其職務由食衞局副秘書長 (衞生) 2接管。

  • 2009年7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 批准非經常撥款 7.02 億元, 用以在2009/2010年度至2013/2014年度推行第一階段電子健康紀錄計劃。
  • 財委會亦就食衞局的統籌處,批准開設一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D3,其後職銜定為電子健康紀錄統籌處處長) 及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D2,副處長),為期四年。
  • 2013年6月,財委會再批准延長該兩個首長級職位的開設期至2015年3月31日,為計劃、發展和推行互通系統繼續提供首長級人員支援。


8年過去了,D3處長和D2副處長在電子健康紀錄完成了什麼工作?

看看立法會2014年文件 CB(2)429/14-15(03),電子健康紀錄統籌處處長主要負責:

20 years of Legco websites


Let me take you to time tunnel in visiting the changes of legco websites in 20 years.  The above is legco year 1996 website, which may be set up by FTP (file transfer protocol).

2017-11-18

26位立法會議員的網頁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由70位議員組成,現有6位被DQ後,剩下64位立法會議員中,根據立法會議通訊錄 [註1] 只有26位有網頁

2017-11-17

違反《基本法》的事,不應浪費時間討論,絕無討論空間...



我今日發言同其他議員一樣,是因為背負一份歷史責任,讓立法會秩序回歸公義。

事實上,我早在11月6日已去信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議員,要求就合共49名立法會議員提出對《議事規則》的修訂及再修訂建議向全體議員徵詢意見。所涉及對立法會《議事規則》的修訂共約130多項,對議會未來的運作影響深遠,相信不少議員,包括本人都需要更多時間審視和發表意見。


按《基本法》第七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行使下列職權:

2017-11-16

HKPDA old websites in 18 years


The oldest HKPDA website, which can be found, was in year 2000 and was managed by Dr. S.H. Wan.  The concerns were:

  • 2-Tier System
  • Compensatory leave for Labour Day
  • There was mission of PDA (I did not know what mission was, when I was HKPDA president!  haha)

2017-11-15

醫學界對一地兩檢意見調查 (初步結果)



立法會議員(醫學界)陳沛然醫生於11月6日起,就一地兩檢進行民意調查 [註1 意見調查]。調查以傳真、郵寄及網上問卷方式進行,訪問對象為14,808位全港西醫牙醫,及醫科生。截至11月15日,本辦事處共收回1,108份問卷,回應率為7.5%。

初步調查結果發現,51.7%受訪者贊成在西九龍高鐡站實行一地兩檢的安排,41.5%反對。

48.9%受訪者對於政府在西九龍高鐵站,劃出部分地方做「內地口岸區」,讓內地執法人員執行內地法律表示滿意,42.4%不滿意。43.1%受訪者認為讓內地執法人員在西九龍高鐵站「內地口岸區」執法會損害一國兩制的精神,49.3%則不同意這說法。

另外,45%受訪者認為除了現時由特區政府提出,西九龍站設立「內地口岸區」進行一地兩檢以外,有其他更合適旅客的安排(可選擇超過一項),當中43.9%選擇兩地兩檢,30.9%選擇內地一地兩檢、14.8%選擇西九一地兩檢CIQ (海關、入境和檢疫)、6.4%選擇車上檢及1.9%選擇北上預檢等,而43.6%表示沒有其他更合適旅客的安排。有52.6%受訪者認為在西九站設一地兩檢對香港是利大多於弊,40.4%則認為弊大於利。

陳沛然議員認為,初步調查結果顯示贊成在西九龍高鐡站實行一地兩檢的安排的受訪者超過半數,較反對者多一成;對於在西九龍高鐵站劃出部分地方做「內地口岸區」,讓內地執法人員執行內地法律表示滿意的受訪者較持不滿意者輕微高出6.5%。而有較多受訪者認為西九龍站設立「內地口岸區」進行一地兩檢以外,有其他更合適旅客的安排,所選擇的替代方案亦十分具爭議性。

由於這項意見調查尚在進行中 [註1 意見調查],陳議員只能按上述初步的數據及權衡香港整體的利益,於今天立法會大會上就政府推展廣深港高速鐵路西九龍站「一地兩檢」安排的後續工作議案投下有保留及有條件的贊成票。陳議員同時要求政府必須向中央政府如實反映民意,設法消除香港市民對一地兩檢可能引起破壞香港法治的憂慮。

參考資料


陳沛然醫生議員敬上
2017年11月15日

2017-11-10

為何要做啟思編輯?


每年港大醫學生刊物啟思上庄答問大會,由中午12時至翌日早上6時 (18小時),我近年都去支持師弟妹。

「個個都上庄,唔通個個都想上庄咩?」

為何要做啟思編輯?

大家都會有不同的故事,而我因為醫學院讀書太悶太辛苦,所以參加課外活動,動態劍擊,靜態寫稿。大學一年級加入做普通編輯,負責採訪寫稿,到二年級時當上了總編輯。

足球場與公共健康


根據香港衞生署資料,缺乏運動的情況在香港十分普遍,本港超過一半的人口並非經常運動。衞生署於2007年4月進行的「行為風險因素調查」顯示於調查前一星期,超過一半 (56.4%) 18至64歲人士沒有進行任何最少10分鐘的中度劇烈運動,及只有約 34.7%曾進行任何形式的劇烈運動[註1 衞生署]。缺乏運動是多種疾病的其中一個主要高危因素,包括心臟病、腦血管病、糖尿病、高血壓,部分癌症及肥胖。在2016年,香港有6201人死於心臟病;及3224人死於腦血管病 [註2 生命統計數字]。

英國醫學雜誌在2009年,刊登了一份由丹麥哥本哈根大學對足球的研究報告,有36名平日沒有運動專業訓練的男士,年齡由20至43歲,被分派到3組:足球組,跑步組和對比組,12星期後,發現參加定期小型休閒足球訓練的人,在血壓、低密度膽固醇、身體脂肪量等都有顯著降低,在某些方面足球組比跑步組優降得較低 [註3]。

在立法會,沒有太多機會討論香港足球,在過去10年,民政事務委員會只有4次討論本地足球 [註4 立法會網頁],另外有7位議員曾就本地足球向政府提出質詢:
  • (有關11人足球場) 2013年亞洲足球協會代表團訪港,視察了本港4個足球場,即香港大球場、旺角大球場、小西灣運動場和將軍澳運動場,以探討這些場地是否具備條件舉辦亞洲聯賽冠軍盃賽事。據報,代表團於視察後指出,該4個球場當中,只有香港大球場具備條件舉辦該等賽事,但其草地質素有待改善,而其餘3個場地則因設施、燈光及座位數目不足等原因而不符合條件 [註5]。
  • (有關5人足球場) 在2017年的質詢,室內和符合國際足協國際性比賽標準的五人足球場,在香港只有3個,包括石硤尾、將軍澳和馬鞍山 [註6]。
香港的足球場因土地問題,很多都是7人9人場地,提提大家,只有5人和11人足球才有國際級比賽。香港足球在硬件上的不足,在專業層面影響到爭取世界級體育佳績以成為精英體育項目 [註7],在公眾層面也間接影響香港足球的推廣。




陳沛然醫生上
立法會足球員
2017年11月10日

2017-11-07

我支持規管《私營醫療機構》,但請豁免我的機構。


免除對兩所大學的規管

根據立法會 CB(2)196/17-18(02)號文件 [註4]政府回應:「在會議上,來自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的醫學院的代表均表示,由兩所大學醫學院管理或控制的機構不應受《條例草案》規管 ,以免阻礙教學和研究活動。 考慮到現時監察兩所大學轄下的私營醫療機構的機制行之有效, 我們傾向接受兩所大學的建議 。就此,我們建議修訂《條例草案》,令符合以下準則的機構,不受《條例草案》規管 :
  • (a) 由香港大學或香港中文大學管理或控制; 
  • (b) 屬日間醫療中心、診所或衞生服務機構 ;以及 
  • (c) 主要用於醫學或牙醫學的教學或研究。」

2017-11-04

足球的治療



這星期在家庭、立法會和醫院工作很大壓力很沉重,今天星期六原來要全日坐醫委會聆訊,心情更沉,連早餐也沒吃。
0900 送女兒回學校,然後趕到黃竹坑醫委會;
1300 意外地聆訊提早結案,馬上回辦公室拿運動袋足球鞋,1430 趕去又一村踢粵港澳醫生足球比賽;
1645 比賽後,趕到灣仔出席,由本議員辦事處主辦的醫生職業輔導大會,我很喜歡這個活動;
1815 將大會物資搬回立法會辦公室後;
1845 再趕去油麻地,出席粵港澳醫學會運動會歡迎晚宴,任主禮嘉賓;
2100 趕回家,女兒們卻不在家 ...

突如其來的足球,把我的心情由谷底救了出來,感謝主。

陳沛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