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0

<節目預告> 一月在立法會有關醫療的事


《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29-1-2018)

《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委員會 (12-1-2018)

衞生事務委員會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 (9-1-2018)

  • 《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第132V章)建議修訂的 公眾諮詢結果 
  • 配方粉出口管制的檢討工作 

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 (8-1-2018)

  • 推行"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的進展
  • 設立基金以加強照顧及支援長者及殘疾人士的新措施
  • 香港康復計劃方案

如果各位有任何意見,歡迎各位來立法會:

或聯絡議員辦事處:
香港中區立法會道1號立法會綜合大樓801室
Room 801, Legislative Council Complex, 1 Legislative Council Road, Central, Hong Kong
電話 Tel : 3543 0560
傳真 Fax: 3543 0371
電郵 Email:info@drchanpierre.org


陳沛然醫生議員敬上
2017年12月20日

青少年的精神健康


今天難得立法會舉行衞生事務委員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及福利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討論青少年的精神健康。出席的官員有:

  • 食衛局副局長和處長
  • 教育局助理秘書長和主任
  • 勞福局助理秘書長
  • 醫管局行政經理
  • 衛生署醫生
  • 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


政府推動融合教育,希望讓有特殊教育需要 (SEN)學生可在主流學校與其他學生一同學習,但有在主流學校未能處理自閉症/ 過度活躍症學童的課堂行為,結果是派主任人盯人,在另一間課室單獨自修,或建議家長帶小朋友去睇醫生食藥。

Q1. 請問教育局:智力正常的自閉症學童,假如不能融入主流學校,為何政府不能提供特殊學校學位?

Q2. 請問醫管局:自閉症學童,由於不適應主流學校,而引致的精神健康問題,需要用藥甚至入院(包括急症室及精神科病房),每年所需的醫療開支有多少?

Q3. 問政府:自閉症特殊學校學位的錢 vs 自閉症醫療所花的錢,那樣具成本效益?

Q4. 用藥去鎮定自閉症學童,或是提供特殊教育,那一樣較為道德呢?


以上問題,出席的9位官員,全部無法回答。

陳沛然醫生議員上
2017年12月20日

2017-12-18

對杏林覺醒及真普選醫生聯盟聲明的回應


對於本人在《議事規則》修訂議案的投票取向,受到杏林覺醒及真普選醫生聯盟的批評,我在此作回應。投票有四個選擇,(一) 反對、(二) 棄權、(三) 支持、(四) 缺席:

(四) 缺席

我很清楚是次修改議事規則的表決,關乎大是大非、關乎程序公義、亦關乎香港議會政治的未來。所以過程中不但沒有躲避,反而積極發聲:

  • 在2017年11月6日,我致函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要求就《議事規則》提出的修訂建議進行諮詢,由於議員只有4天時間(包括星期六和周日) 檢視130多項修正訂和提出意見,故此我要求更多時間審視和發表意見;
  • 在2017年11月17日的內務委員會,我爭取發言,指出將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下調的修訂,是違犯《基本法》第七十五條,多名司局長曾經說過,違反基本法的事情絕對沒有討論空間,亦不需要浪費時間討論,我不明白為何會議仍然要討論這項修訂;
  • 在2017年12月6日 大會展開修改《議事規則》的辯論,排隊才爭取到12月7日星期四早上發言12分鐘。當議員盡責任站起來發言,都被罵「講廢話」,被罵到上報紙;
  • 在2017年12月14日,就《議事規則》修訂合併辯論發言15分鐘;
  • 在2017年12月15日,原本下午5時半至8時要出席香港醫學專科學院畢業典禮,並作為台上主禮嘉賓,可是立法會在下午4時半至7時投票,我選擇了缺席畢業典禮,為此我也要向醫專委員及院士致歉。

(三) 支持

我在內會、大會和公開文章重申,《基本法》第七十五條寫得簡單而清楚:「立法會舉行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立法會議事規則由立法會自行制定,但不得與本法相抵觸。」故此在修訂中,就立法會全體委員會會議法定人數,由原來必須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修訂為包括主席在內為20人。違犯《基本法》的修訂,恕我不能支持。


(二) 棄權、(一) 反對


在這三個月內,出席了十多個醫學學院的畢業典禮,每次都有醫生向我提出批評,說要支持政府及《議事規則》修訂,字眼和語氣比《杏林覺醒及真普選醫生聯盟的聲明》更尖銳、更嚴厲。我亦留意到在中大民調,近半市民贊成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在2017年12月15日下午投票時,我在反對或棄權之間,在不影響投票結果大局下,選擇了後者。


建制派在6名民主派議員被取消資格後,民主派在地區直選組別失去否決權後,提出《議事規則》的修訂,限制議員議事的權力,我在發言時也三番四次清楚表達不認同此爭議之舉。當加入辯論後,也想利用時間換取空間,希望正反雙方可以商討,可是辯論愈來愈情緒化,愈來愈多人身攻擊、意氣之爭,無助解決事件。


倘若有業界人士認為我應該投反對票而感到不滿,我誠心接受意見和批評。


陳沛然敬上
2017年12月18日


2017-12-12

《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免除對兩所大學的規管

[註1]

公私營協作計劃中的服務提供者,竟然非用作提供服務。 

政府回應的第2段,"兩所大學都設有一些私營醫療機構,而該些機構主要是作教學和研究用途,而非用作提供服務" [註2]。

在醫管局的公私營協作計劃中 ("PPP"),共有9個項目 [註3],當中公私營協作放射診斷造影計劃 (協作造影) [註4],有7個參與計劃的服務提供者,在清單中2號的大學放射診斷學系是其中之一。

在醫管局,會轉介病人到私營醫院及中心自費做掃描,包括電腦掃描、磁力共振掃描、正電子電腦掃描。由於香港設有掃描的私營醫院及中心有50多間,醫管局會為醫生護士以表列出作為參考資料 (內部資料)。

清單中1號的大學正電子電腦掃描部為例,全身正電子電腦掃描收費全港最高,比某些私人中心價錢高一倍,更比養和醫院貴。真的如立法會文件的第2段,"兩所大學都設有一些私營醫療機構,而該些機構主要是作教學和研究用途,而非用作提供服務"? [註2]

再者,如果某些醫療機構,主要是作教學和研究用途,而非用作提供服務。
問題:
  1. 請在所有的公私營協作計劃、或私營醫院及中心的資料表單中,移除有關的大學設有一些私營醫療機構;
  2. 請清楚告訴公營的醫生護士,如果轉介病人到有關的大學設有一些私營醫療機構掃描中心,不單只要自費,還有主要是作教學和研究用途 [註2 第2段],請在轉介時和在簽同意書時講解清楚;
  3. 如果主要是作教學和研究用途,請提供有關數據和資料,包括過去一年醫科生在表單中上課的節數和時數;
  4. 中大也有私營掃描中心,但不在14間表列豁免,怎樣規管?

待人以嚴,律己以寬

2017-12-11

只加硬件,不準備軟件,結果顯然易見 ...



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每年都會討論興建安老院舍。今天2017年12月11日,討論在馬鞍山恆泰路設立一所新的安老院舍 [註1],勞工及福利局向立法會申請建設費用和經常開支
  • (硬件) 建築和裝修工程費用:8,023.6 萬元 (獎券基金)
  • (軟件) 經常性財政影響:1,542.8 萬元 (包括個人薪酬、其他費用、差餉地租、管理及維修保養費用)
自從2016年施政報告,每次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案,重複又重複提到,未來10年動用2000億元落實有關發展項目... 增加5000多張公立醫院病床 [註2, 3, 4],而食物及衛生局並沒有預備任何對經常性財政影響 (即軟件開支)

如果只有硬件,沒有軟件,結果會怎樣?

審計署發表的報告顯示,北大嶼山醫院第一期有近20%面積空置逾4年;近80%病牀尚未啟用 [註5 審計署署長第69號報告書]。北大嶼山醫院的故事,正正就是只提硬件,而不去準備軟件,軟件就是經常開支 [註6],結果管理層說是前線人手不足作解釋,公是管理層贏,字是前線輸,十分不負責任。

這個例子指出,政府是不為也,非不能也。勞工及福利局每年都會同時申請建設費用和經常開支,相反,食物及衛生局只提建設費用,而沒有預備任何對經常性財政影響

不為也,非不能也。


參考資料




陳沛然醫生議員上
2017年12月11日

2017-12-09

總監的人工

[蘋果新聞] 醫管局全年勁蝕15億照加薪,CEO年薪600萬高過特首。

HA CE  $5,995,000 (+248,000, 4.3%)
2nd $5,518,000
HKW CCE $5,235,000
KWC CCE $5,235,000
KCC CCE $5,090,000

reference:
蘋果新聞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209/20239337
醫院管理局 2015-2016 年報 (p.138) http://www.ha.org.hk/visitor/ha_visitor_index.asp?Content_ID=235572&Lang=CHIb5&Dimension=100&Ver=HTML

2017-12-05

Summary of Core Standards for Day Procedure Centres




“Day procedure centres” refer to premises where high-risk procedures are performed. (p.2)

Any procedure defined by ANY one of the following three factors will be regarded as high-risk medical procedure – 
  • a) Risk of procedures 
  • b) Risk of anaesthesia involved 
  • c) Patient’s condition

Core Standards for Day Procedure Centres

2017-12-02

<節目預告> 十二月在立法會有關醫療的事



《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19-12-2017)

《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委員會(12-12-2017)

衞生事務委員會 (18-12-2017)
  • 檢討醫院管理局的運作
  • 香港愛滋病建議策略(2017-2021)制訂的愛滋病回應措施

衞生事務委員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及福利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  (20-12-2017)
  • 青少年的精神健康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 (12-12-2017)
  • 實施《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包括關乎私營骨灰安置所 上訴委員會的事宜 
  • 2018年滅蚊運動及防治蠓患 
  • "使用中的煮食油"研究
長期護理政策聯合小組委員會 (12-12-2017)
  • 長期病患者不能攜帶手提氧氣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問題
  • 寧養服務
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 (11, 20, 21-12-2017)

  • 香港康復計劃方案
  • 認知障礙症患者及其照顧者的社區照顧支援
  • 安老服務計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