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3月,保安局給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提及,香港與20個司法管轄區簽訂移交逃犯協定,那些年包括:澳洲、加拿大、捷克、法國、芬蘭、德國、印度、印尼、愛爾蘭、馬來西亞、荷蘭、新西蘭、菲律賓、葡萄牙、大韓民國、新加坡、南非、斯里蘭卡、英國及美國。[註一]
截至2020年10月,香港特區政府按中央指示,先後分別跟澳洲、加拿大、法國、芬蘭、德國、新西蘭、英國及美國,暫停履行雙方移交逃犯的協定。[註三]
2020年11月,香港特區政府按中央指示,跟荷蘭與愛爾蘭,暫停履行雙方移交逃犯的協定 [註三]。
香港政府在新聞公報用的措詞,95%是一樣的,包括雙重標準、粗暴/公然干涉中國内政、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強烈/ 堅決反對、將司法合作政治化、嚴重損害了香港特區與XX之間開展司法合作的基礎。
- 對美國、英國、澳洲、加拿大和新西蘭,字眼是「粗暴」干涉中國内政、「強烈」反對、「嚴重」損害了香港特區與XX之間開展司法合作的基礎;
- 對法國、德國、芬蘭、荷蘭與愛爾蘭,措詞是「公然」干涉中國内政及「堅決」反對,卻沒有用「雙重標準」及「嚴重」的字眼。
美國、英國、澳洲、加拿大和新西蘭是所謂的「五眼聯盟」[註四]。
報告完畢。
參考資料
[註三]
暫停履行香港與荷蘭和香港與愛爾蘭的移交逃犯協定及刑事司法協助協定。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2020-11-11原文網址:https://www.881903.com/news/local/2362995
陳沛然議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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