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6

肺炎系列 (三百七十九) 強制檢測,強制什麼?檢測什麼?


第599J章

政府刊憲訂立香港法例第599J章《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以便要求某類人士接受2019冠狀病毒檢測,以及指明醫生可要求有症狀病人接受檢測,規例11月15日凌晨零時生效 [註一]。

  

指明醫生可要求有症狀病人接受檢測

"指明醫生可要求有症狀病人接受檢測",所指的是什麼?去找第221號法律公告 [註二],先閱讀目錄:

 
 

強制檢測 - who to test?

強制檢測 - what to do?

(醫生)
 

(患者)

如果看不明以上中文的,請看英文版 [註三]:

 

醫生免負個人法律責任?

2020年11月16日,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出席電台節目《千禧年代》,解釋包括強制檢測等新防疫措施 [註四]。

被問到如果醫生臨床判斷患者毋須檢測,但其後證實是確診個案,醫生會否需要負責,陳肇始表示,要按每個個案判斷,如發現醫生有走漏應檢的個案,醫委會會有特定程序處理 [註五 香港電台新聞 2020-11-16]。

 

回到香港法例第599J章《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

2020年10月20日,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指,今日確診的 32 歲女子亦曾向私家醫生求醫,當時醫生認為病人病徵與冠狀病毒病不相似,因此沒有安排檢測,建議若病人擔心可以自行檢測,最終病人自行到油麻地臨時檢測中心。[註六]

可留意片段
  • 3:20 - 5:10
  • 6:10 - 7:20
  • 16:00 - 20:00

相信要局長解釋清楚,香港法例第599J章上寫的醫生免負個人法律責任,以及她在電台所說 "走漏應檢個案,醫委會特定程序處理" 的問題。

 

體癥或症狀 - 無症狀

醫生基於某人顯示的體癥或症狀而作出專業判斷後,懷疑該人已染上指明疾病,則該醫生即屬按臨牀判斷懷疑該人已染上該疾病 [註二]

被問到如果醫生臨床判斷患者毋須檢測,但其後證實是確診個案,醫生會否需要負責,陳肇始表示,要按每個個案判斷,如發現醫生有走漏應檢的個案,醫委會會有特定程序處理 [註五 香港電台新聞 2020-11-16]。
 
40-80% 的COVID-19患者沒有症狀 [註七至十],如果患者沒有症狀或其他症狀,其後證實是確診個案,怎麼辦?
 

 

體癥或症狀

 
[註十一 WHO]


[註十二]


參考資料

 

陳沛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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