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有助於維持秩序,而制度也需要我們去維護。
2015年,3%事件,我們站出來捍衛薪酬機制。
2015年2月10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拍板,決定就2013年「薪酬水平調查」結果,按薪常會《第五十二號報告書》的建議,再額外加薪3% [註一]。可是局長說,醫管局僱員的薪金一般不會與公務員薪酬掛鈎 [註五]。
背景
當年我們呼籲醫管局切勿單方面更改薪酬機制。 我們的理據如下:
1) 希望醫管局不要在沒有諮詢業界的情況下,偏離機制,當年我們曾跟隨公務員減薪,也希望跟隨機制加薪;
2) 醫管局内部從來沒有獨立的雙方同意的薪酬檢討機制,我們的「機制」多年來都是尊重和跟從政府的薪酬調整;
3) 由於今年的立法會財委會因各種原因要延遲到 2015年7月才通過政府加薪議案,而政府方面一早已表明加薪會追溯至2014年10月1日。多年來醫院管理局一向跟隨政府做法 [註八]。
1) 希望醫管局不要在沒有諮詢業界的情況下,偏離機制,當年我們曾跟隨公務員減薪,也希望跟隨機制加薪;
2) 醫管局内部從來沒有獨立的雙方同意的薪酬檢討機制,我們的「機制」多年來都是尊重和跟從政府的薪酬調整;
3) 由於今年的立法會財委會因各種原因要延遲到 2015年7月才通過政府加薪議案,而政府方面一早已表明加薪會追溯至2014年10月1日。多年來醫院管理局一向跟隨政府做法 [註八]。
時間序
- 2014年10月: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薪常會)《第五十二號報告書》的建議,將職位級別5文職公務員(按總薪級表第45至49點支薪的人員)的薪金上調整3%,生效日期為2014年10月1日,而職位級別1至4文職公務員的薪金維持不變 [註一];
- 2015年2月10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拍板,決定就2013年「薪酬水平調查」結果,按薪常會《第五十二號報告書》的建議,再額外加薪3% [註二] [註三];
- 2015年7月16日:財委會通過公務員加薪撥款申請 [註四];
- 2015年7月28日:食衞局回應傳媒查詢,政府沒有政策規定所有資助機構必須把員工的薪俸結構與公務員的薪級表掛鈎,只有資助學校的教學和相關人員例外,而其他資助機構,包括醫管局及社會福利機構,其僱員的薪金一般不會與公務員薪酬掛鈎,而是由資助機構自行決定僱員的薪酬水平 [註五] ;
- 2015年8月21日:我們舉辦醫生論壇,大約有300位醫生出席;
- 2015年10月13日:醫管局財務委員會開會,我們宣佈醫生聯署行動;
- 2015年10月21日:有1,300名醫生在伊利沙伯醫院靜坐;
- 2015年11月19日:醫管局大會開會通過跟隨高級公務員加薪3% [註六至七]。
2016至2018年,醫委會改革,我們站起來捍衛醫生註冊制度。
2016年,政府開動輿論機器,要修訂《醫生註冊條例》。
我在2016年4月11日,代表公會建議醫委會之委任委員和選舉委員維持1:1比例。因為政府4+0方案,使醫委會變成18名委任、14名選舉。公會建議「4-2+2」方案:即是加入4名業外委員,同時將2名香港醫學專科學院委任醫生委員,改為由醫生公開選舉產生,我們不接受只是由香港醫學專科學院會董會互選 [註九]。
然後經過了立法會換屆、選委會選舉、特首選舉,我也寫了無數的信件:
- 對特首的期望[醫療部份]2017-01-10 [註十]
- 改革香港醫務委員會民意調查新聞發佈會 2017-01-14 [註十一]
- 三方平台
- 陳沛然醫生議員回應《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2017-05-24 [註十二]
第二章:醫委會改革 [註十四]
- 改革爭議
- 游說工作
- 參與法案委員會工作
- 立法會大會三讀通過
- 改革餘波
2019年,我站出來捍衛保護病人私隱制度。
本人連日來不斷收到醫護人員投訴,指醫院管理局管理層(管理層)自6月12日至6月13日期間,將示威傷者的資料洩露給警方,嚴重違反私隱守則和危及病人安全 [註十五]。
2019年6月17日,我召開記者會,要求醫管局管理層立即停止申報系統運作;並要求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介入調查,以挽回市民和醫管局前線醫護的信心 [註十五]。
4個多月後,2019年10月30日, 伊利沙伯醫院就早前兩宗有關處理病人資料的投訴,在2019年10月29日公布的調查報告 [註十六]。
報告第4段第3點提到:”小組調查時亦同時留意到,警員或會按其執法需要,要求入院登記處提供載有病人個人資料的病人標籤。有關安排一直沿用多年。雖然是次調查沒有證據顯示有醫院職員曾將有關個案的資料交予警員,院方事後已即時停止這個做法。”
報告第6段提到:"而過去警員按其執法需要要求入院登記處提供病人標籤的做法,院方認為並不符合保障病人私隱的原則,已經停止有關做法。"
報告第4段第3點提到:”小組調查時亦同時留意到,警員或會按其執法需要,要求入院登記處提供載有病人個人資料的病人標籤。有關安排一直沿用多年。雖然是次調查沒有證據顯示有醫院職員曾將有關個案的資料交予警員,院方事後已即時停止這個做法。”
報告第6段提到:"而過去警員按其執法需要要求入院登記處提供病人標籤的做法,院方認為並不符合保障病人私隱的原則,已經停止有關做法。"
而我亦關注及更進在香港的保障個人私隱制度問題。
- 政府曾說,跟進"境外"醫護提供者不遵守規則的個案將非常困難。 2020-09-19
- 肺炎系列 (二百六十九) 健康碼私隱問題,令人憂慮。 2020-08-19
- 有關多名醫生被起底事宜 - 私隱專員回覆 2020-08-17
- 肺炎系列 (一百八十二) 時間可以證明一些事實 2020-05-17
- 跟進伊利沙伯醫院調查報告 2019-10-31
- 洩漏病人私隱不是單一事件 2019-10-30
- Patient confidentiality and code of professional conduct 2019-10-25
- 醫院是沒有責任去引用此項豁免而提供資料 2019-06-24
- 我們必需盡快堵塞洩露病人資料漏洞 2019-06-20
- 受傷市民到醫院求診被捕,揭露醫管局高層再講大話。 2019-06-17
- 醫管局帶頭破壞醫患關係 2019-06-14
總結
制度有助於維持秩序,而制度也需要我們去維護。選一個自己關心的制度,站出來,守護它的價值。
- 2015年,3%事件,我們站出來捍衛薪酬機制。
- 2016至2018年,醫委會改革,我們站起來捍衛醫生註冊制度。
- 2019年,我站出來捍衛保護病人私隱制度。
你又怎樣捍衛香港的制度?
參考資料
[註十一] 改革香港醫務委員會民意調查新聞發佈會 2017-01-14
[註十二] 陳沛然醫生議員回應《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2017-05-24
[註十三] 2018年3月28日 陳沛然議員回應,立法會今日三讀通過《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註十二] 陳沛然醫生議員回應《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2017-05-24
[註十三] 2018年3月28日 陳沛然議員回應,立法會今日三讀通過《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註十八] 跟進伊利沙伯醫院調查報告 2019-10-31
陳沛然敬上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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