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3月,保安局給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提及,香港與20個司法管轄區簽訂移交逃犯協定,那些年包括:澳洲、加拿大、捷克、法國、芬蘭、德國、印度、印尼、愛爾蘭、馬來西亞、荷蘭、新西蘭、菲律賓、葡萄牙、大韓民國、新加坡、南非、斯里蘭卡、英國及美國。[註一]
香港政府在新聞公報用的措詞,95%是一樣的,包括雙重標準、粗暴/公然干涉中國内政、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強烈/ 堅決反對、將司法合作政治化、嚴重損害了香港特區與XX之間開展司法合作的基礎。
- 對美國、英國、澳洲、加拿大和新西蘭,字眼是「粗暴」干涉中國内政、「強烈」反對、「嚴重」損害了香港特區與XX之間開展司法合作的基礎;
- 對法國、德國和芬蘭,措詞是「公然」干涉中國内政及「堅決」反對,卻沒有用「雙重標準」及「嚴重」的字眼。
美國、英國、澳洲、加拿大和新西蘭是所謂的「五眼聯盟」[註四]。
報告完畢。
參考資料
[註三]
原文網址:https://www.881903.com/news/local/2362995
陳沛然議員上
特區政府暫停與芬蘭的移交逃犯協定
原文網址:https://www.881903.com/news/local/2362995
原文網址:https://www.881903.com/news/local/2362995
特區政府暫停與芬蘭的移交逃犯協定
原文網址:https://www.881903.com/news/local/236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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