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9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沛然議員的提問有關學校遊學團及交流團,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註一]。
陳沛然議員的提問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於本年初爆發並席捲全球。由於防疫需要,教育局提示全港學校暫停境外交流/遊學活動。此外,因遊學團及交流團(統稱「遊學團」)的目的地均已實施出入境管制及檢疫措施、有關航班已被取消,以及政府向所有海外國家/屬地發出紅色外遊警示,學校原已計劃於本年出發的遊學團均無法成行。學校、旅行社和保險公司因而就善後安排發生不少爭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六) 本年二月至今,(i)教育局、
(ii)旅行代理商註冊處、
(iii)香港警務處及
(iv)旅議會分別接獲多少宗涉及遊學團的投訴,並按投訴性質、學校類別、以師生人數合計的遊學團大小(每20人為一組),以及爭議金額所屬組別(每10萬元為一組)列出分項數字;該等投訴中屬其調查範圍的事項,以及投訴的處理進度和跟進結果為何;
另一方面,二○二○年二月至今,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及教育局並沒有收到涉及遊學團的投訴。據保安局所述,警方亦沒有備存涉及遊學團投訴的統計數字及資料。
部分學校曾因須要取消已安排的活動及與承辦商合約的問題向教育局作出查詢,教育局也曾就這些查詢作出了解及提供合適的協助,包括提供「一次性支援措施」,讓學校在符合指定條件下可運用教育局津貼支付因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而取消學習活動所引致的開支,上限為學校原本運用教育局津貼舉辦該項活動的預算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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