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6

我在立法會的工作 - 質詢有關寵物進入社區會堂中心

 


2020年12月16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沛然議員的提問有關社區會堂和社區中心的設施,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的書面答覆 [註一]。 

   

陳沛然議員的提問

有不少市民期望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管理的社區會堂和社區中心(會堂/中心)的設施能物盡其用,使更多社區活動和跨代共融活動得以在該等場地舉行,以促進社區歸屬感及社會和家庭和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三)民政總署會否跟隨部分商場的做法,放寬會堂/中心設施的租用條件及管理規則,容許導盲犬進入,以方便視障人士使用該等設施及參與活動;及

(四)鑑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在六個地區推行寵物共享公園試驗計劃,開放有關公園讓市民攜同寵物入內,讓不同的使用者在共融的環境下使用公園設施,民政總署會否跟隨該做法,准許市民攜同寵物進入會堂/中心,以回應社區的需求? 

  

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的書面答覆

(三)及(四)自2014年尾起,所有會堂已容許導盲犬進入。然而,為確保不會對其他會堂使用者造成不安和滋擾或帶來不便,除非事先獲得民政處批准,否則除導盲犬外的其他動物均不得進入會堂。 

 

[註一] 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沛然議員的提問有關社區會堂和社區中心的設施,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的書面答覆 2020-12-16

陳沛然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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