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4

體育及康樂設施五年計劃的內容

在2021年4月,我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核2021-2022財政年度開支預算的特別會議,詢問了體育及康樂設施五年計劃的內容 [註一]。

  

陳沛然議員提問

演辭提及提升康體設施,請政府告知:
就「體育及康樂設施五年計劃」會加建或改建十二個足球場,請詳列該十二個足球場的位置、每個加建或改建足球場所涉及的金額,及有關的時間表;及就預留三億一千八百萬元推行「提升足球場設施五年計劃」,請詳列計劃的內容,及每項內容涉及的金額,及有關的時間表。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

政府在20 17年1月《施政報告》提出「體育及康樂設施五年計劃」的26個工程項目中,包括加建或改建12個足球場,有關詳情如下:


由於各球場的建造開支屬於整個相關工程預算的一部分,故此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並沒有球場工程開支的獨立數字。

註1:暫定竣工日期是假定有關撥款在2021年上半年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通過。
註2:由於工程計劃目前仍處於不同的規劃階段,有關工程計劃的實施時間表仍待確定。我們會在諮詢相關立法會事務委員會和工務小組委員會的意見,以及向財委會申請撥款時,提交有關工程計劃的詳情。


就推行「提升足球場設施五年計劃」,康文署正積極與相關的工程部門研究進行改善工程的技術可行性,並會考慮各項相關因素,包括足球場的實際情況、現有球場的使用率、體育總會及地區人士的意見等制定改善工程的詳情,包括優先次序、開支預算等,涉及康文署轄下超過70個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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