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衞生署說,高度關注檢測承辦商採樣及測試的服務質素,對於未能達標的承辦商,政府會嚴肅跟進,並按合約條款處理。食物及衞生局說,已暫停委派華大基因提供流動採樣站服務,華大原本營運的採樣站已於4月下旬起陸續由其他承辦商負責 [註一]。
政府怎樣關注檢測的服務質素?
2018年4月
時間回到2018年4月,我在《私營醫療機構條例》條例草案審議時候 [註二],去信政府要求加入規管醫療化驗所條文 [註三]。
當時政府的回覆是,認為無需在《條例草案》下規管醫務化驗所 [註四]。
2020年
我在2020年10月16日去信政府,關注對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的本地醫療機構的監管 [註五]。- 一、 本港有多間醫療構機提供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服務,政府有何監管機制,以確保病毒檢測技術水平符合標準;
- 二、 就衞生署公布「香港特區政府認可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的本地醫療檢測機構」名單,請署方詳列審批作為表列機構的準則和程序;
政府至今仍未有回覆。
- 我問:政府如何去檢測有關「質素」?或如何去釐定現時化驗所和它們所進行的檢測標準?標準是什麼?政府用哪把尺量度本地或境外、或不同的化驗室的標準呢?
- 政府答:
當時草擬私人醫療機構條例草案時,我們認為透過「醫務化驗師規例」規管醫務化驗師專業水平,然後透過這途徑去處理化驗所的規管是比較合適。
至於醫務化驗所其實都有一些取得認證的途徑,雖然這並非法例上的要求,但這些認證都是業界覺得一個可提升水平的方法。針對核酸檢測工作,衛生署有一個額外認證的過程,我們會用不同方法確保醫務化驗師同化驗所的專業水平。 - 我問:現在市場上將有好多政府認可或未認可進行核酸檢查的方法,我們作為市民,當需要前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我們如何知道該中心的檢測是否準確?
[註八]
2021年
2021年3月5日,在與預防及控制疾病相關的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我問政府:- 我問:請問政府如何去監管這些機構幫香港人把關?如何檢視這些機構的水平?過去醫管局曾經向一個違約外判商發警告信,以曾有報道指個別機構檢測出現假陽性,甚至出現輸入日期時出現人為錯誤。政府如何回應以上問題?
- 政府答:至於如何檢視這些機構的水平,我們會透過外在質素控制 EQAP程序,以肯定他們可以經過公共衛生化驗室,能進行一些質素控制項目,確認後才會將有關機構放在表列裡面。
結果...
檢測承辦商出錯,已經不是新聞。問題
- 政府認為無需在《條例草案》下規管醫務化驗所,認為透過「醫務化驗師規例」規管醫務化驗師專業水平,然後透過這途徑去處理化驗所的規管是比較合適。那麼,現在有多宗及重複化驗問題,「醫務化驗師規例」又如何處理化驗所的規管?
- 什麼是EQAP?
參考資料
[註五] 肺炎系列 (三百六十) 關注對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的本地醫療機構的監管 2020-11-06 (立法會CB(2)34/20-21(01)號文件)
陳沛然字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