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6

關注,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

2022年1月,文匯報專訪楊潤雄:4月底前決定操守議會去留 [註一]。

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於1994年成立,為一非法定組織,負責向政府提供意見,以促進教師專業操守。「它主要有三個作用,一是就教師專業發展提出意見,二是對《香港教育專業守則》作持續更新,三是接受有關教師專業操守的投訴。」[註一]

根據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介紹職權範圍:
  1. 向政府建議有關提高教育專業人員操守的意見;
  2. 擬訂一套應用準則,以界定教育工作者應有的操守,並通過諮詢,使這套準則得到各個教育界別廣泛接受;及
  3. 就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糾紛或指稱行為失當個案,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提供意見 [註二]。
楊潤雄指,隨着社會不斷發展,該三大作用近年或見減弱,或可替代,部分更不符社會期望,認為有必要作出檢討。事實上,議會過去長年由早前解散的「教協」及其黨羽主導,不斷高舉所謂「教師權利」,忽視其保障教師操守的應有職責 [註一]。

一是就教師專業發展提出意見

楊潤雄提到,教師與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自2013年成立,包括制定「T-標準+」,清晰說明教師與校長的專業要求,並推動一系列的教師專業發展工作,局方亦從2018/19學年起每年撥出約5,000萬元,支援該委員會推動合適項目,「過去幾年所見,委員會做的教師專業發展工作,比操守議會更多,所以政府都傾向將資源投放至委員會上。」 [註一]

  

二《香港教育專業守則》

至於《香港教育專業守則》,楊潤雄指當中的原則性條文是逾30年前由各教育團體共同制定,雖然議會在2016/17年間曾提出修訂,當時卻遭反對派立法會議員阻撓未有成事,「過去咁多年,我哋無見到(《守則》)與時並進,更沒有因應2019年黑暴變化去做調節」,令教育局決定要根據局方經驗,及對老師的要求,主動制定一份官方指引(見另稿),預計於今年內面世 [註一]。

  

三是接受有關教師專業操守的投訴

處理教師專業操守投訴方面,現時有教育局及操守議會兩個渠道,「操守議會在過去十年只接獲312宗投訴,當中只就14宗立案及舉行聆訊並結案……最後只有9宗個案的指控部分或全部成立。」[註一]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

教育局去年曾向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 [註三],提及教師違反專業操守的例子及局方跟進行動。當中雖無指名道姓,但有綜述個案重點、教育局處理個案的考量和罰則。

  

2022年1月

教育局宣布,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將於5月1日結束 [註四]。

局方表示,議會的職能與成立之初已不可同日而語,議會2019年起接到的6宗投訴,至今仍未提交教育局處理。

香港教育工作者工會認同結束議會,但擔心將來由教育局處理投訴,會缺乏前線教師聲音。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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