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1

醫委會改革前世今生

我想講下醫委會嘅前世今生。英治時代醫委會官方色彩濃厚,當然主席係醫務衞生署署長,成員全部由港督委任。直到1988年主席先至改由委員互選產生。回歸前立法會喺1995年再審議《1995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為迎接新時代而較大幅度改革醫委會。包括取消英國醫學會香港分會同埋英軍等4個代表,將業外委員增加到4個。最終通過嘅方案係14個委員由業界選舉產生,另外14個委員,包括4個業外委員,都由政府委任。因為醫生選任委員掌握半數否決權,醫委會先至可以唔受其他政治經濟因素影響,維持醫生專業自主。

2016年2月,政府再提出《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建議
(1)增加醫委會嘅業外人士,由4個增加到8個;
(2)改善醫委會嘅投訴調查和紀律研訊機制;
(3)便利非本地培訓醫生到港執業。

醫學界唔反對改善醫委會的投訴調查同紀律研訊機制,亦不反對增加業外委員,但強烈反對改變醫委會成員嘅比例,即係由醫生選任同委任嘅委員各佔一半,變成醫生選任少於一半。一旦醫生選任委員少於一半,失去否決權,醫生的專業自主就會受到衝擊。

時任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醫生為咗阻止倉卒通過法案,頂住巨大壓力,阻止法案於該屆立法會會期完結前通過,令事情出現轉機。我喺2016年9月當選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首要任務就係爭取一個市民同業界都可以接受嘅改革方案。

我喺2017年1月15日公布醫委會改革的意見調查,受訪者分市民和醫生 ,大部分都贊成1:1的比例不變,以及醫生選任委員必須有廣闊的選民基礎。 我將公眾和業界的意見喺政府成立嘅三方平台所舉行嘅四次會議發言及提問,可惜時間有限,各參與者並沒有足夠時間溝通,更遑論達成共識。

同年5月政府再推《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幾乎係2016年的翻版,繼續維持增加4名業外委員,只係將由醫專提名並由行政長官委任的兩名醫生委員,改由醫專按照其運作、規則和規例選出,但同全港醫生選舉產生的做法相距甚遠,唔算係醫生選任委員。我作為新任醫學界議員,為堅持專業自主和力保香港醫療水平而據理力爭,聯同多個醫生組織展開遊說工作,多次約見食衞局官員和議員,解釋醫學界的觀點和憂慮,爭取共識。

其後政府最終有限度採納咗歐耀佳醫生提出改良的+4 -2+2方案,即醫管局及衛生署各減1席,該兩席改由醫專透過由6,000多名專科醫生選舉產生。雖然呢個方案同由全港萬多名醫生選舉產生仍有距離,但醫學界亦覺得爭議持續下去,對社會,對病人,對醫生都冇好處,為咗顧存大局,於是願意作出妥協,法案最終於2018年3月28日順利三讀通過 。

陳沛然


香港和星加坡的人手比例在有限度註冊之外,再加入特別註冊制度

《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三讀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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