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0

在立法會的表決模式 (二)

* 注意事項 
  1. 建制,40人 + 主席1人 (因為通常不投票),但是不能排除主席破例投票。
  2. 泛民,22人,如果朱凱廸及陳志全不延任,人數 = 20。
  3. 其他,包括鄭松泰和我。

在立法會大會的四種表決模式,包括:

  1. 須獲得出席會議的議員的過半數票
  2. 須分別獲下列兩部分出席會議議員各過半數票 (功能界別和地方選區)
  3. 須獲得出席會議的議員的三分之二多數票
  4. 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票

  

出席會議的議員的三分之二多數票 - 模擬情況

* 注意事項 
  1. 建制,41人,雖然主席通常不投票 (=40),但是不能排除主席破例投票。
  2. 泛民,22人,如果朱凱廸及陳志全不延任,人數 = 20。
  3. 其他,包括鄭松泰和我。

  

假設情況

  • 假設一:朱凱廸及陳志全不延任,泛民 = 20;
  • 假設二:建制全部41人出席會議,及;
  • 假設三:有兩個或以上的泛民議員不出席會議,及;
  • 假設四:主席破例投票,及;
  • 假設五:無人投錯票 (常常發生投錯票事件)。

以上五個假設的情況同時發生,才可以獲得「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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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沛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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