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在這兩個星期,氣氛緊張。
原因一,有兩個動議解除立法會議員職務的議案:
- 根據《議事規則》第49B(1)條動議解除陳淑莊議員的立法會議員職務的議案 (動議人:黃定光議員)
- 根據《議事規則》第49B(1)條動議解除邵家臻議員的立法會議員職務的議案 (動議人:黃國健議員)
數學題
- 要通過解除立法會議員職務的議案,根據《基本法》七十九條 (六) ,要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即是所謂的「在席議員三分之二」;
- 在2019年12月11日,立法會有69位議員,建制派42位 (+1位主席出席而通常不投票);
- 要通過解除立法會議員職務的議案,不是有幾多人反對,而是有幾多票支持。如果當事人議員要避席而不出席該議案的會議和投票,最多出席會議的議員 = 68,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 = 45.33,即是要有46位議員+出席+投支持票才行。 (不夠票數)
邏輯題
- 看圖表
+ 1 主席 (出席而通常不投票)
+24 泛民
+ 1 鄭松泰
+ 1 我
= 69
- 假設一:12月17日法庭決定不向「非妥為當選」的區諾軒和范國威批出上訴許可,而在12月18日立法會大會立法會議員人數 69-2 = 67,再減去當事人議員要避席而不出席該議案的會議和投票 = 66,及;
- 假設二:建制全部43人出席會議,及;
- 假設三:有多兩個泛民不出席會議,及;
- 假設四:主席破例投票 = 43,及;
- 假設五:無人投錯票 (常常發生投錯票事件)。
以上五個假設的情況同時發生,五大假設,缺一不可。才可以獲得「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
- (假設六:出席會議的議員只有63人,建制全部43人出席會議,主席不需要投票,也有足夠42票通過。)
關鍵一席
所以所謂關鍵一席,要看:
- 建制是否全部人出席會議;
- 泛民有多少人不出席會議;
- 立法會主席會否破例投票。
陳沛然議員上
2019年12月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