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木管理
在2018年1月17日,立法會會議上陳沛然議員提問有關樹木管理,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註一 立法會質詢]。一,近年本港不時發生樹木管理失當事件,例如有榕樹被發現種植於狹小的花槽內,以及有樹木的根部被蓋上混凝土。政府並沒有備存種植於花槽花盆內或根部被蓋上混凝土的樹木的統計數字。
二,在2012至2017年五個年度,1823電話中心及主要樹木管理部門共接獲約89,000宗有關樹木管理的查詢及投訴,政府並無備存處理投訴時間的統計數字。
三,主要樹木管理的部門共有9個:
- 漁農自然護理署 (38,000棵樹 / 87人負責) 並没有樹木管理開支的分項數字
- 建築署 (200,000棵樹 / 5人負責) $69,000,000
- 土木工程拓展署 (300棵樹 / 8人負責) $1,000,000
- 渠務署 (24,800棵樹 / 17人負責) $8,000,000
- 路政署 (633,000棵樹 / 58人負責) $55,000,000
- 房屋署 (100,800棵樹 / 41人負責) $19,000,000
- 地政總署 (樹木數量眾多 / 14人負責) $24,000,000
-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515,000棵樹 / 217人負責) $228,000,000
- 水務署 (157,100棵樹 / 21人負責) $7,000,000
* 主要樹木管理部門用於樹木管理的開支(不包括薪金)
四,如承辦商的施工未達合約所定的要求水平,相關部門會視乎情況並按照合約條款,向有關承辦商作出懲處。在2012至2017的五年間,主要樹木管理部門作出懲處的個案共有130宗 (每年26!),包括發出警告信及扣除付款金額等。
近十年塌樹意外釀六死
總結
樹木管理,九個部門,各自為政。參考資料
陳沛然議員上
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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