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6

肺炎系列 (一百廿八) 去信特首問有關《豁免強制檢疫申請書》的安排

抗疫督導委員會暨指揮中心主持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台鑒:

有關《豁免強制檢疫申請書》的安排

據報,政府透過工業貿易署接受在內地設廠的港商遞交申請《豁免強制檢疫申請書》,如獲該署批出有關的申請,該公司人員從內地返港可獲豁免強制檢疫。現時,內地仍有新增2019冠狀病毒病確診個案,疫情是否受控仍需作觀察,此時放寬檢疫限制,實令人非常憂慮。請政府就豁免的安排回答我以下的問題:
  1. 根據第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4(1)條,政務司司長可豁免若干人士接受強制檢疫,包括該類別人士為「對供應香港正常運作或香港的人日常生活所需的物品或服務屬必要」。請提供上述類別人士的供應「屬必要」的定義,並列出該類人士提供的供應品及服務類別;
  2. 到目前為止,請按公司類別以表列出(i)接獲的申請宗數、(ii)獲批的宗數,及(iii)不獲批的原因;
  3. 政府有何措施監測因上述獲豁免接受強制檢疫的人士的健康,以防2019冠狀病毒病經此在香港傳播。
即覆為盼。

        祝
身體健康

陳沛然醫生謹啟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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