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當值津貼,大家別以為是加人工,讓我解釋一下:醫生當值、當值津貼。
醫生當值是什麼?
香港公營醫生有幾種工作時間模式:辦公時間 office hours、輪班 shift、及當值 on call。有些部門,醫生以辦公時間上班,每星期5天半平日朝9晚5,每星期5天工作朝9晚5:48 (我知道大部份香港人都不可以準時5點或5:48收工)。在急症室和深切治療部,醫生輪班工作,即所謂的A (早更)、P (午更)、N (通宵更)、O (放假) [註一/二]。在文件上,這些醫生每星期工作大概44至50小時。(註:就算只是工作44小時,PAN的輪班不規律的生活和工作時間,是辛苦的) [註三]。
大部份在公營醫院工作的前線醫生都以第三種工作模式:當值 on call。在醫院,辦公時間後,有些部門例如內外婦兒產科,因為有住院病人,所以非辦公時間和紅色假期都要安排醫生留守醫院照顧病人,這就叫做當值 On call。當值工作,在平日由17:00 至第二日09:00,在星期日及假期,由第一天09:00至第二天09:00,09:00當值後,醫生繼續日常工作至13:00,才能收工,所以大台有套電視劇叫on call 36小時 [註四]。
我嘗試用日曆顯示一位普通前線醫生四星期的工作,他有6次當值 On call:
- 第一個星期在星期一和星期六on call這星期工作67小時,
- 第二個星期65小時,
- 第三個星期52小時,
- 第四個星期在星期日和星期四on call,所以這星期工時特別長,76小時。
故此,一位普通前線醫生每月6次當值 On call,平均每星期65小時工作。
(備註:實際情況因不同部門而異,例如外科醫生日常是早上07:00上班19:00下班,很多醫生都不能在正常時間下班,也要在非辦公時間處理行政文書工作,包括打出院記錄、回答投訴信、填醫療保險表格等等。所以真實工時通常有多無少。[註五])
你可能會問,為何這個當值津貼這麼不合理?
第一,三十多年前,那時候醫生每月人工$10,000,每月當值津貼是$3500,每月當值加班48至84小時 (27% - 47%),當值津貼佔 35%,理解。可是這當值津貼是固定的,不會因通脹調整,所以30年後,人工加了,當值津貼也是每月$3500。直至2012年,只是調整至$2750, $4750, $5750.
第二,梁家騮醫生曾經就此司法覆核和上訴,結果被判敗訴。在法律上,可以是合法,不合情和不合理,要尊重法律。
要申請SHS,先要完成日常工作44小時,再完成額外當值21小時後,在放工後或假期才可以申請再加班,即是第66、67、68小時才計算SHS,而且SHS時薪一向都是比正常少。大家可以試試,一個星期已經工作了65小時,當中有一天已經連續當值30小時後,是否願意再加工時?
第二個緊箍咒,資助機構僱員的薪酬不應比政府架構內相若職級的薪酬優厚 [註七]。醫管局作為政府資助機構之一,僱員的薪酬「 不能優於」公務員,所以醫管局不能加薪留人,很難設立多勞多得制度。
醫生當值津貼 "Honoraria MO"
好了,回到醫生當值津貼,醫生每星期額外當值20多個小時 (65 - 44 = 21),廿多年來醫生當值津貼是$3500。自從2012年後抗議後增加至$4750。即是額外當值20多個小時,醫生當值津貼每星期$1187.5,。- 辦公時間工作 = 每星期工作44小時。
- 一個月4 calls = 每星期工作56小時,額外當值12小時;
- 一個月5 calls = 每星期工作61小時,額外當值17小時;
- 一個月6 calls = 每星期工作65小時,額外當值21小時;
- 一個月7 calls = 每星期工作69小時,額外當值25小時;
你可能會問,為何這個當值津貼這麼不合理?
第一,三十多年前,那時候醫生每月人工$10,000,每月當值津貼是$3500,每月當值加班48至84小時 (27% - 47%),當值津貼佔 35%,理解。可是這當值津貼是固定的,不會因通脹調整,所以30年後,人工加了,當值津貼也是每月$3500。直至2012年,只是調整至$2750, $4750, $5750.
第二,梁家騮醫生曾經就此司法覆核和上訴,結果被判敗訴。在法律上,可以是合法,不合情和不合理,要尊重法律。
特別酬金計劃 SHS
醫管局從不確認醫生工時,文字上沒有加班,也沒有所謂的加班津貼。所以語言藝術下另改名稱為 SHS (Special Honararium Scheme)。要申請SHS,先要完成日常工作44小時,再完成額外當值21小時後,在放工後或假期才可以申請再加班,即是第66、67、68小時才計算SHS,而且SHS時薪一向都是比正常少。大家可以試試,一個星期已經工作了65小時,當中有一天已經連續當值30小時後,是否願意再加工時?
公營醫療的緊箍咒箍
第一個緊箍咒是,香港政府一向審慎理財的原則,量入為出,收支平衡,這是基本法第107條的框框 [註六]。所以政府每年給予公共醫療經常性撥款,其實是有限制的。第二個緊箍咒,資助機構僱員的薪酬不應比政府架構內相若職級的薪酬優厚 [註七]。醫管局作為政府資助機構之一,僱員的薪酬「 不能優於」公務員,所以醫管局不能加薪留人,很難設立多勞多得制度。
所以公營醫院醫生,在現在政府制度下,不可能大幅加薪,也不能加薪留人。這是制度的問題。
財政預算案
財爺在2019-2020年財政預算案,要求醫管局提出對策,以提高士氣,挽留人才。因應醫管局的具體建議,我會額外提供超過7億元經常資助,供醫管局推行以下措施 [註八]:(一) 上調醫生當值津貼、醫護人員特別酬金計劃津貼及病房支援人員薪酬;
(二) 增加資深護師職位,以加強病房夜間服務;
(三) 增加專職醫療人員職位,以改善晉升前景;以及
(四) 增撥資源,繼續推行特別退休後重聘計劃。
所以那7億元大部份的錢都不是花在挽留醫生身上 。
總結
- 醫生當值津貼,$1187.5 / 20+小時;
- 特別酬金計劃津貼,是每星期做完65小時後再加班,從66小時後算起;
- 財政預算案中,那7億元大部份的錢都不是花在挽留醫生身上 。
[註一] 再談「追更論」,李國麟:「爛更」完全不合理。明報2019-3-7
[註二] 聖保祿護士控訴連踩17日,太陽日報2012-3-22
[註三] 「追更論」捱轟 李國麟:出得嚟行,人工包咗。2019-3-6
[註四] 維基百科,《On Call 36小時》
[註五] E週刊專欄 - 醫生的功課
[註六]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07條
[註七]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入職薪酬檢討,CSBCR/PG/4-085-01/2/99 第14段
其實HA2 員工只要同HA1員工嘅allowance 追返一樣,又或者可以review一下廿幾年無調整過嘅fix allowance 已經好好,但唔知典解HA從來無去處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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