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2

去信民政事務局,問公眾游泳池重開事宜。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
政府總部西翼12樓
民政事務局
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先生, JP

徐局長鈞鑒:
公眾游泳池重開事宜

因應近日本地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放緩,政府於本年二月決定重開大部分體育設施,當中包括體育館、運動場、水上活動中心、足球場、曲棍球場、籃球場、排球場、手球場等。一些例如戲院、健身中心、室內外體育場所、美容及按摩院等處所亦獲有條件重開。雖然近月中西區有健身中心爆發群組感染事件,當局並未因此勒令全港所有健身中心停業,卻只是收緊現有針對健身中心的防感染措施。

然而部分康樂設施如康文署轄下公眾游泳池,繼續關閉,重開無期。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有涉及公眾游泳池感染的2019冠狀病毒病確診個案。世界衛生組織亦指,目前沒有證據顯示2019冠狀病毒病可經由泳池池水傳播,泳客如能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並在整潔、衛生及加氟的環境下游泳,游泳活動仍然比較安全。

本會盼貴局回答以下問題:
  1. 政府現階段會否考慮重新開放康文署轄下公眾游泳池?
  2. 如未有考慮重新開放,原因為何?當局是否認為公眾游泳池的染疫風險比其他體育或藝文活動高,因而有此考慮?
  3. 政府批准開放某些康樂和文化場地,上月亦有條件批准舉辦群眾性的花市活動,即使近日有健身室出現群組爆發情況,政府亦繼續容許健身中心作有限度重開,然而公眾游泳池卻不被允許,當中的開放場地的準則為何?現時政府應用於已開放的康文署場地的社交距離措施及防疫安排,為何未能適用於公眾游泳池?
  4. 如有考慮重新開放公眾游泳池,詳情和落實時間表為何?此外將有甚麼針對公眾游泳池的社交距離措施及防疫安排?
祈早日賜覆,謝謝。

       祝

大安

立法會議員陳沛然謹啟

2021年3月19日


副本抄送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劉明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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