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1

「發展基層醫療服務」議案的發言

主席︰

發展基層醫療,促進市民健康,減少醫院的負荷,作為醫學界代表,沒理由不支持。我亦樂見今次議會同事趁新任特首喺第一份施政報告,高調提到要全力發展基層醫療,提出議案同修訂議案,為市民爭取醫療資源。

看胡志偉議員的議案以及其他議員的修訂,大家都提出十分具體的建議,例如撥款100億設立種子基金,以資助市民進行身體檢查,預防疾病;增加長者醫療券資助金額至每年不少於3000蚊;增加多些社區健康中心,增設護士診所同24小時門診服務,增加政府牙科診所等。這些服務,不少都是前屆政府發展基層醫療而推出的服務。

例如社區健康中心,2012年落成的天水圍(天業路)社區健康中心,就是第一間根據當年的基層醫療發展策略和服務模式而興建的社區健康中心。之後又有北大嶼山社區健康中心、觀塘社區健康中心,都是由醫管局管理。現在有同事希望增建社區健康中心,但同事心目中的社區健康中心,是否醫管局管理的這幾間?當局有否檢討過這幾間中心的成效?

而在同事提出要增加現有的社區健康中心的同時,特首林鄭月娥就說要在葵青區試驗一個嶄新運作模式的地區康健中心,理由是葵青區議會利用政府於2013年提供的1億元撥款,與地區協會、非牟利機構等合作,推出多項醫療護理服務,奠下進一步擴展地區基層醫療服務的基礎。特首還說會因應試點計劃的經驗,逐步在各區設立地區康健中心。

這個嶄新的模式是和現有由政府,或者政府透過醫管局提供的基層醫療服務,有多大的不同,是否要取代現有的服務模式?都會很影響現在公營基層醫療服務的運作。譬如現在的公營社區健康中心將來在新的地區康健中心扮演什麼角色,還是各有各做?各有各做會否造成資源重叠?如果不是各有各做,無論是康健中心取代健康中心也好,或者健康中心被融合也好,是否都要檢討下這些開辦了3至6年的社區健康中心的成效,而不是任由它們自生自滅?

林鄭特首強調發展基層醫療,是為了「提升公眾健康水平,減少重覆入院及糾正以急症室服務作為求診首個接觸點的現象」,作為前線醫生,我當然好贊成。問題是,發展基層醫療並不是今日的政府先至才提出,遠的不說,看立法會CB(2)827/17-18(04)號文件,2008年政府提出要加強基層醫療服務,成立工作小組,2010年底發表《香港的基層醫療發展策略文件》,都已經提出好多策略重點,例如改善不同界別的醫護專業人員之間服務的協調;加強跨界別協作;加強預防性方針;提升病人能力等,都和現屆政府在地區康健中心試點計劃要做的有所類同。

當然政府的政策要不時檢討,否則就不知道如何改善,或者改革,但政策的延續性亦重要,否則朝令歹改,整個社會都會無所適從。前屆政府透過健康與醫療發展諮詢委員會轄下的基層醫療工作小組,為基層醫療發展策略提供意見,上屆政府在3年前重組健康與醫療發展諮詢委員會,接管了工作小組負責制訂基層醫療總體發展政策的工作。而2010年成立的基層醫療統籌處,它的職能除執行基層醫療的政策同策略,還會統籌同推行研究計劃,以評估市民對基層醫療服務的需求,並與獨立評核機構合作,評估改革措施的成效;探討、規劃及推行不同的基層醫療提供模式。今屆政府就成立了基層醫療發展督導委員會 ,是否覺得以前做得很差,要推倒重來呢,中間有否傳承的關係?

一間紮根葵青區的非政府醫護組織,「醫護行者」就質疑成立基層醫療發展督導委員會,會否與統籌處的職能有所重叠,造成資源浪費,這個亦是我的關注。如果因為政策沒有延續性,「一朝天子一朝臣」,而造成資源的浪費,那麼投放更多資源給基層醫療,都未必真正能幫助市民和減輕醫院的負擔。

本人謹此陳辭。

陳沛然醫生議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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