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3

發夢,如果我是特首

發夢,如果我是特首,就五大訴求,不會照單全收,卻會這樣回應:
一,撤回《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然後作一次移交安排,處理台灣案。

二,委任退休法官,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根據香港法例第86章成立有法律約束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由2019年6月12日至宣布成立委員會那天的日子內,在社會的大小衝突事件。並且頒下局部特赦令,特赦在該日子內,因逃犯條例所引發的衝突和事件,而被法庭定罪的示威者、市民及警察。獨立調查委員會、局部特赦令、和指明特定日子內,三件東西同樣重要。


三,做完一和二,相信香港自動會「止暴制亂」。然後與民休息,繼續「一國兩制」,「馬照跑,舞照跳,波照踢」;待社會撕裂傷口痊癒後便重提政改,而且有時間表。

夢醒,我不會做特首這個三煞位,因為我是足球員,興趣做醫生,播歌。


陳沛然議員上
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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