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正式註冊的醫生,每年都要用古老的方法申請續牌:交錢、人手填寫表格、貼郵票和寄回表格 (或傳真)。
議員提提你
醫委會秘書處建議在11月10前交錢和表格。每年都有幾十個醫生遲了續牌而名字被移除,失去「執葉資格」。還要再申請、等排期復牌。- 香港法例第161章《醫生註冊條例》第20A條規定,任何註冊醫生「除非持有當時有效的執業證明書,否則 不得 在香港從事內科、外科或助產科執業或在香港從事內科或外科的任何分科的執業」[註1]。
- 《醫生註冊條例》第19(1)(b)條規定,醫務委員會可命令從普通科醫生名冊除去在任何一年的6月30日前沒有獲得該年執業證明書或保留證明書的人士的姓名。
- 任何人的姓名如從普通科醫生名冊被除去,他將終止成為註冊醫生,不能繼續執業。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28(2)條,任何非名列普通科醫生名冊的人士如從事內科或外科執業,即屬違法,可處罰款$100,000及監禁5年。
議員醒醒你,申請續牌雖然麻煩,但是有些比較方便的辦法:
- 使用自動轉帳 - 任何註冊醫生如擬透過自動轉帳繳付費用,可向醫委會秘書處中央註冊辦事處 索取自動轉帳授權表格 [註2]。
- 中央註冊辦事處
- 地址 :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7樓
- 電話 : (852) 2961 8648
- 圖文傳真 : (852) 2891 7946
- 電郵地址 : cro1@dh.gov.hk
- 人手填寫表格,可以郵寄或傳真,交表至中央註冊辦事處。
《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相信在不久將來會通過 [註3],其中建議讓醫委會可批准有限度註冊年期由不多於一年延長至不多於三年。
相反,香港醫生正式註冊有效期及續期有效期,繼續維持一年;其實其他專業都是每年續牌一次,英文叫 Annual Practising Certificate (not 3-yearly practising certificate)。 記得在11月10前交錢和表格申請續牌啊。如果無咩嘢,我返出去繼續執葉。
[註1] 香港法例第161章《醫生註冊條例》第20A條
[註2] 香港醫務委員會網頁 - 醫生註冊 - 註冊執照及執業證明書
[註3] 《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立法旅程
陳沛然醫生議員敬上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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