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支持張生張太伸冤。
- 蔡明欣(醫生)是英國名牌大學畢業的海外醫生,當年回歸前不用考香港執業試,就可以免試回港行醫,曾在中文大學威爾斯親王醫院婦產科工作。
- 當年有權決定不受理的人,只有 醫委會初級偵訊委員會 小組主席或副主席有此權力,即是 劉允怡教授 、霍泰輝教授或羅致廉醫生,而劉允怡教授和霍泰輝教授跟蔡明欣一樣,也是在中文大學工作的。劉允怡教授由2006至2011年任醫委會初級偵訊委員會小組主席,在2012年升任為醫委會主席。
- 2008年至2009年,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醫委會不能同時開庭。
- 2009年至2014年1月,是5年時間。
- 涉案醫生只有四五個人,不是全香港醫生「醫醫相衛」。
- 在2012年的DR美容事故,我們醫生也很想為病人伸冤,至今2016年仍未開庭審,法庭未完案前,醫委會不能開庭。
2016-07-04
我支持張生張太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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