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7

醫委會透視《一》關於研訊



我跟很多醫生一樣,都害怕香港醫務委員會議 (簡稱醫委會) 研訊,一來是怕惹上官非,二來我曾在專欄指出,根據醫委會年報,被告醫生在研訊中定罪率超過九成,可以說九死一生 [8]。

醫委會其中一項功能是研訊,在《醫生註冊條例》第161章21乙條目 ,有清晰的規則,我為大家解釋一下。

人物:
1) 審裁委員團有五至六人 (義務的,沒有人工或車馬費)
  • 1a) 五名醫委會委員;或
  • 1b) 不少於三名醫委會委員,以及兩名來自「非醫委會」人士組成審裁顧問委員團;
  • 1c) 成員中最少一名須是業外委員;
  • 1d) 過半數的審裁委員團須是註冊醫生。
2) 醫委會
  • 醫委會法律顧問一名;
  • 醫委會秘書一名、助理秘書兩名;
  • 即時翻譯員兩名 (如果需要以非英語作供);
  • 茶水部主管洪哥。
3) 辯方
  • 被告醫生一名;
  • 辯方律師,及助手;
  • 辯方醫生專家証人;
4) 控方
  • 控方律師,及助手;
  • 控方醫生專家証人;
5) 旁聽:市民、記者幾位。

第(2)至(4)人物都是受薪的,(1) 審裁委員團全是義務的。


地點:
  • 在黃竹坑醫專大樓四樓。
  • 由於場地不足是聆訊時間長九個塞車黑點之一,故此有人問可否租用醫專大樓其他地方、甚至酒店用作研訊?
  • 我說可能性不大,因為場地設施要包括可以容納二十人以上的大圓枱、咪和播音系統連錄音、一間房給即時翻譯員、一間房給醫委會秘書處、一間房給審裁委員團、控辯雙方各一間房,即是共要六間房。

時間:
  • 星期一至日七天,朝九晚六,可以因應情況加時。
  • 研訊最短可以半天,最長可以超過十天。
  • 最令人叫救命的是,如果研訊在連續星期六日兩天朝九晚六開庭,然後星期一照常上班。
  • 研訊不一定可以連續幾天進行,為了確保公正和延續性,同一個案要相同人物出現,所以要約下一個研訊日期,都要約齊以上(1)至(4)人物共十多人,還要有場地。
  • 例如第一天聆訊在六月,第二天是七月中星期六,第三天是星期日,再約第四天已經是過了暑假九月頭,第五天將會是十月中了。頭尾已經花了五個月。

過程:
  • 像真法庭一樣嚴謹。
  • 所有文件規格是法律文件,一大疊,長篇大論,很多很多英文啦。
  • 以英文為主要語言,可以要求用中文,但是事先要安排即時翻譯員。

非業界委員
醫生歡迎非業界委員,我覺得他們令醫委會更加有公信力,其他專業委員會未必有非業界委員。 在一天研訊朝九晚六,而我每次都會向非業界委員道謝

官方說,增加非業界委員,能夠增加醫委會透明度,我不同意。在谷哥網站搜尋,非業界委員從未對外公開透露任何有關醫委會的事情,如何透明呢?
我當上了醫委會直接選舉委員只有六個月,為介紹醫委會,親自建立了一個網站、寫了十幾篇文章、和做了兩個問卷調查。想增加醫委會透明度,找我不是更好嗎?


實習記者 陳沛然醫生報導


小弟其他有關醫委會的文章
  1. 醫委會改革專題報導網站
  2. What is MCHK? 什麼是醫委會?
  3. 政府提高委任比例是出於政治考慮?
  4. 我支持張生張太伸冤
  5. 「混淆視聽」「魚目混珠、偷換概念」「有明顯利益衝突」
  6. 給張宇人議員的公開信
  7. 張宇人道歉,但沒有收回「標時死更多病人論」
  8. 請女兒十年後不要在香港讀醫科
  9. 我是「‪多餘醫生‬」
  10. 速讀的技巧
  11. 醫醫相衛?
  12. 米豬蓮兩星級的香港醫療
  13. 醫生十年之鳥盡弓藏
  14. 釘牌的後裔
  15. HKAM問卷調查- 中期報告
  16. 改革醫委會草案未能通過之後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