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香港和新加坡都同樣受到疫情第五波的衝擊。香港不能學新加坡的抗疫政策,根據政府給立法會的文件 [註一]。
首先,新加坡說「與病毒共存」政策,香港不要學。
[註十一]
在香港,有人說,「與病毒共存」只會帶病人赴黃泉,歐美抗疫失敗才合理化。新加坡「與病毒共存」政策,至2022年3月底,有大約1250人死亡 [註二]。
雖然在香港,至2022年3月底,有大約7000人死亡。但是林鄭特首說,大部分死亡個案或與新冠病毒無直接關係,內地專家亦抱有同樣看法 [註三]。不排除香港會有限度調整死亡數字的可能性。
[註十,截至2022-03-27]
有立法會議員批西方「與病毒共存」不負責任 [註五]。也有有立法會議員說,與Omicron共存相當危險 [註六]。更有香港教授說,貿然與病毒共存,死亡率必增 [註七],也有香港專家說,若「與病毒共存」 醫療系統必崩潰 [註八]。
新加坡沒有「嚴格」「外防輸入」政策,香港有。
[註十二]
新加坡,沒有像香港的「嚴格」「外防輸入」政策,例如:
- 曾逗留A組指明地區的非香港居民不准入境;
- 沒有像香港實施地區性航班「熔斷機制」;
- 也沒有像香港收緊個別航班「熔斷機制」,包括曾超過50次禁止不同航線從海外地區著陸香港 [註一]。
香港不能學新加坡的抗疫政策,有立法會議員說,香港絕不能偏離清零政策,與病毒共存只會阻礙通關 [註九]。
新加坡沒有「嚴格」「內防擴散」政策,香港有。
當新加坡有過百萬的確診個案時,沒有像香港的「嚴格」「內防擴散」政策,例如:
- 沒有禁堂食的時間
- 竟然容許戲院、健身中心、體育場所、美容院、桑拿、宗教場所,如常進行 [註二]。
[註十三]
新加坡取消戶外口罩令。
在香港,我們有599I。《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
- 公眾地方指當其時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可以或獲准在繳費或不繳費下進入的任何地方。如私人物業(例如商鋪)在某些時候容許公眾人士進入,該私人物業就會符合公眾地方的定義,規例中有關佩戴口罩的規定在該等時候亦會適用。
- 政府經已就違反相關規例的規定提高罰則,以達致所需的阻嚇力:
- 任何人違反佩戴口罩的法例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10,000 元),或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 任何人在未有按規定佩戴口罩、在獲授權人員要求該人佩戴口罩及離開該交通工具或該區域時,未有按要求離開,亦屬犯罪,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10,000 元)。
- 任何人沒有遵從獲授權公職人員要求提供個人資料或向該人員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10,000元)[註十四]。
香港不能學新加坡的抗疫政策,新加坡沒有以「動態清零」為目標;香港仍然以「動態清零」為目標,有「嚴格」「外防輸入、內防擴散」政策 [註四]。有立法會議員說,香港絕不能偏離清零政策,與病毒共存只會阻礙通關 [註九]。
新加坡沒有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香港有。
中央政府一直大力支持香港特區政府的防疫抗疫工作 [註一]。結語
住在香港,要政治正確,香港不能學新加坡的抗疫政策。
不為也,不能也。
我會將評論放在【陳仔頻道】肺炎系列 (775+) 香港不能學新加坡的抗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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