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8

有關豬隻含違禁獸藥的事件



根據政府當局提供的公開文件 CB(2)84/16-17(09) 的第5和6點,政府向有關零售商發放一筆過特惠金,為何醫生護士沒有按既定程序及指引,便要被調查和處分,政府有沒有按既定程序及指引調查和處分?還是賠錢了事因為政府犯錯而花了多少公帑?浪費了幾多罐午餐肉?我認為只是賠了錢,政府並「不是真誠的」解決食物安全問題。

香港政府有花了那麼多人力物力財力,有食衛局、常任秘書長(食物)、食物安全中心有署長有專員,現在我才發覺市民和我的女兒吃的肉類是不夠安全的。

二戰後全球均有糧食短缺之問題,人類嘗試用科學方法應付:
  1. 用促生劑如激素、抗生素來增加糧食生產;
  2. 用抗生素、殺蟲藥減低因疫症或環境因素引起之損失
  3. 用瘦肉精(即哮喘藥/乙類促效劑)、色素及防腐劑,以提升食物品質
在現時抽驗機制下,「不超標」只代表在推出市場之時,不含法例規定的7種違禁化學物及37種受管制的化學物。只要在推出市場前,使用法例抽驗以外的化學物、或停藥一段時間讓動物排出殘餘抗生素,有關當局便不能驗到。故只抽驗農業用化學物及獸藥殘餘水平乃掩耳盜鈴、自欺欺人之舉。

要確保食物安全、供應穩定,以及重拾港人信心,我建議:
  1. 立法禁止農戶在畜牧漁業使用抗生素作促生之用;
  2. 根據國際標準,從新訂立本地監測水平,確保本地及入口食品安全;
  3. 以同樣的標準去對待內地的供港農場,如牲畜不達本港標準,嚴禁進口;
  4. 所有抗生素均須由獸醫處方,向本地組織制定獸醫用抗生素指引;
  5. 如本地農戶因經營模式改變及成本上漲,政府應在這段時間予以經濟資助渡過難關。


參考資料:
陳沛然醫生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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