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1

踢足球和選舉也要守法規


你以為我踢波,其實拉緊票。 你以為我拉票,其實踢緊波。你估我唔到。

這星期落區拉票,有幾位醫生專程走過來,說:「Pierre,你可能唔認識我,我以前和你在足球賽對碰,一定投你一票。」

每年醫學界都有不同足球比賽,十多年來,在足球場上,醫生朋友有百幾二百個。還有每年都會參加田徑賽和接力賽,在運動會也認識了百幾個醫生,建立了十多年的友誼。我的提名人中,有幾位都是足球朋友,Mike、宙、Dustin。如果是我的足球跑步好友,又支持我,請揮揮手。

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是十分守規矩,足球場上不會打茅波、從來未試過拿黃紅牌、跑步接力賽也依足規則、駕車十多年從來沒有被扣分。


立法會選舉也有許多規定,例如:
  • 在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
    • 第8章 8.15項:各候選人須遵守已在第18 章有關事先取得其他人士或組織的書面同意支持的規定。 
    • 第18章 18.1項:候選人在其任何 選舉廣告內使用某人或某組織的姓名、名稱、標識或有關人士的圖像,以示支持該候選人之前,如未能取得對方事先書面同意,即屬在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 
    • 第18章 18.2項:口頭或後補同意並不足夠。
  • 在廉潔立法會選舉資料冊
    • 第12條問題:某候選人出席地區組織的周年晚宴,組織主席突然於晚宴中宣布該候選人已參加立法會選舉。主席一方面鼓勵出席者屆時投票支持該候選人,另一方面又邀請該候選人即場發表其競選政綱。主席這樣做可會觸犯法例?候選人又該如何應付這種場面?

人家怎樣做,我管不來;立場可以隨意變、顏色可以隨意變、說不定連政綱都可以隨時變

足球場上,對手打茅波、犯規,我和隊友會以德報怨,以理服人。

我做事有原則,在守規守法下,做到最好,講得出做得到,做得出有承擔。守法規,我三歲半的女兒都懂,與經驗多少無關。

昨天保持狀態,有一入球一助攻。

陳沛然醫生敬上
2016年8月21日

EA Reference No. 001-0061
Date of Production/Printing/ Publication: 201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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