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8

香港超級聯賽的初心


2009年5月,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討論推廣及發展本地足球運動,政府給立法會的文件上寫:為更了解香港足球運動的長遠需要,政府會在短期內進行一項顧問研究,以檢討香港足球的現況;分析鄰近國家及城市成功發展足球的因素;評估這些因素是否適用於香港的情況;以及建議發展本地足球的可行方案。顧問會在2010年年初提交建議 [註一]。

2009年6月,當局委聘顧問進行研究,檢討本港足球的情況、分析所選定的國家和城市的足球發展情況、評估各地發展足球的經驗是否與本港情況有可供參考之處,以及就本地足球的發展提出可行方案 [註二]。

推動本地足運顧問研究最後報告

2009年12月,顧問發表推動本地足運顧問研究最後報告 [註三]:

(1.17) 顧問研究報告,關於關於香港足總及職業足球的建議:
  • 1) 香港足總必須同意轉變(鳳凰計劃)
  • 2) 香港足總重組之後,有權就組成、管治架構及組織作出決定,為足球運動提供最佳利益及改善秘書處的專業知識及經驗。
  • 5) 足總委任外界人士,負責協助推行重組香港足總的變革措施。
  • 6) 在三至五年內,成立本港職業足球聯賽,球會參賽資格準則符合亞足聯的規定。
(1.21) 香港足總必須帶領推行發展策略。報告建議以十分不同的方式重組足總,這是轉變過程必須的目標。在這過程中,政府的角色是促成其事而不是給予不適當的影響。因此,較佳的做法是由外界機構執行這項任務,而政府在資源上提供支援。

(8.60) 顧問認為,香港並未準備好馬上建立職業足球聯賽(在2010年)。然而,若採納顧問報告的其他建議,便可展開「改革之旅」。像日本一樣,可能需時五年,其間將會有困難和障礙需要克服。部分挑戰包括:
  • 香港足總的角色: 香港足總是否有足夠能力帶領建立職業足球聯賽。就此下決定之前,必須參照建議,重組香港足總 (鳳凰計劃)。
  • 聯賽和球會同步發展:部分現有球會可能有意參加新職業足球聯賽,部分球會可能無意參與。這是重要問題。在規劃階段,必須確定聯賽的起碼參賽球隊數目(約10 至14 隊),以及訂立參賽條件。
(8.90) 要振興香港足球,需要採取一系列相關的行動,但香港足總必須重組方能成事。我們認為,現時(2010 年)香港尚未可以推行全面的職業足球聯賽,但若要足球蓬勃發展及發揮潛能,便必須以此為目的。有關聯賽的結構、球會發展和其他事宜還有很多工作有待進行。


顧問研究報告評估當年情況:

(8.33) 2008至09年度球季,每場甲組球賽的平均入場人數為1,128 人,其中30%持贈券入場,平均每位入場人士的門票收入為港幣39 元。
(8.34) 有很多的原因導致當前的境況。現時的聯賽並不穩定,時有變化(例如上一球季有內地球會參賽,但今年則因這些球隊成績欠佳而拒諸門外)。升降班未能有效管制和實行。
(8.35) 香港足總設有升降班制度,每年球季有兩個球會的球隊升班及降級。近年,降班制度沒有切實執行,影響聯賽的競逐性,規則形同虛設。在2006 至07 年球季,南華體育會理應由甲組降級至乙組,但因球會要求而獲挽留。
(8.40) 另一個嚴重問題,在於訓練、比賽場地及設施不足,而且質素欠佳。球會不單與其他球會,甚至要和公眾輪流使用足球場地。頻密使用場地導致場地狀況欠佳,繼而影響到球賽或練習水準。與此同時,電視上差不多隨時播放高質素的足球賽事。
(8.41) 部分球會因為入不敷支,須依賴富商或有心人資助才能營運下去。若這些人不資助球隊,球會便得倒閉。這情況不利長遠發展及取得持久支持。

 

2014年,香港超級足球聯賽正式成立

2014年8月21日,香港足球總會主席梁孔德先生聯同行政總裁薛基輔先生為香港超級足球聯賽開記者會,宣傳香港超級足球聯賽正式成立 [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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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審計署署長第七十四號報告書,第88頁,表31 [註五]。足總在2017/18年度,收入超過9千萬!當中73%來自資助。
  • "鳳凰計劃" :民政局從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每年預留 2,000 萬元 (以在2011年11月至2014年10月期間 (其後延長至2015年3月) 推行鳳凰計劃;
  • “五年策略計劃”:民政局從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每年預留 2,500 萬元 (以在 2015 年 4 月至 2020 年 3 月期間) 推行另一項名為“五年策略計劃”的足球發展計劃。


根據「地區足球隊資助計劃」,民政事務局為所有參與香港足球總會聯賽的地區足球隊提供資助。現時,參與香港超級聯賽、甲組、乙組和丙組的足球隊獲得的資助水平分別為200萬元、66萬元、46萬元和40萬元。在2018-19、2019-20和2020-21球季,18區足球隊獲得的資助金額如下 [註七]:

香港超級聯賽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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