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一向採用公私營並行雙軌醫療制度 [1]
- 我認為政府有責任負擔和承擔公營醫療
- 相反,私營醫療是商業行為,不應該干預市場
- 自願醫保不應該取代公營或私營
- 社會不喜歡強制醫保
- 保證續保
- 不設「終身可獲 保障總額上限」
- 承保投保前已有病症
- 必定承保而附加保費 率設有上限
- 保單「自由行」
- 承保住院及訂明的 非住院程序
- 承保訂明的先進診斷 成像檢測及非手術 癌症治療
- 最低保障限額
- 費用分擔限制
- 更明確的支出預算
- 標準保單條款及條件
- 保費透明度
- 立法會一題:保障醫療保險受保人的權益 [4]
- 周一嶽進駐保險公司,向顧客開刀,應否住院由保險說了算 [5]
- 保險業監理處 [6]
如何能推動市民買自願醫保計劃?
- 2017年財政預算案 67. 為鼓勵市民使用私營醫療服務,我們會為購買受規管醫保產品的市民提供稅務扣減,政府正研究相關細節。[7]
長期病患者的保費高昂,政府應否就此提供資助?
香港的醫療融資計劃多年來停滯不前有何原因?
- 我認為政府有責任負擔和承擔公營醫療
- 政府為誰辛苦為誰忙?[8]
- 從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的醫療及牙科福利,看到政府解決輪候時間的方法... [9]
2017年3月31日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