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31

接受大學生訪問關於自願醫保

對自願醫保計劃的看法
  • 香港一向採用公私營並行雙軌醫療制度 [1]
  • 我認為政府有責任負擔和承擔公營醫療
  • 相反,私營醫療是商業行為,不應該干預市場
  • 自願醫保不應該取代公營或私營
  • 社會不喜歡強制醫保

是否能真正平衡公私營醫院的使用率?
  • 自願醫保目的不是平衡公私營醫院的使用率

政府的12項最低要求對各持份者是否合理?


政府的12項最低要求 [2]
  1. 保證續保
  2. 不設「終身可獲 保障總額上限」
  3. 承保投保前已有病症
  4. 必定承保而附加保費 率設有上限
  5. 保單「自由行」
  6. 承保住院及訂明的 非住院程序
  7. 承保訂明的先進診斷 成像檢測及非手術 癌症治療
  8. 最低保障限額
  9. 費用分擔限制
  10. 更明確的支出預算
  11. 標準保單條款及條件
  12. 保費透明度
政府暫緩推行「必須受保」及「設立高風險池」[3]


私營市場的機制實際是否能受到監管?
  • 立法會一題:保障醫療保險受保人的權益 [4]
  • 周一嶽進駐保險公司,向顧客開刀,應否住院由保險說了算 [5]
  • 保險業監理處 [6]


政府提供給保險公司誘因是否足夠?
政府退稅的誘因是否有實質助益?
如何能推動市民買自願醫保計劃?
  • 2017年財政預算案 67. 為鼓勵市民使用私營醫療服務,我們會為購買受規管醫保產品的市民提供稅務扣減,政府正研究相關細節。[7]


長期病患者的保費高昂,政府應否就此提供資助?
  • 我認為政府有責任負擔和承擔公營醫療

香港的醫療融資計劃多年來停滯不前有何原因?
  • 政府為誰辛苦為誰忙?[8]
  • 從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的醫療及牙科福利,看到政府解決輪候時間的方法... [9]




陳沛然醫生議員敬上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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