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4

政府為誰辛苦為誰忙?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將於2017年1月16日下午2時40分至3時35分 [註8],討論自願醫保計劃的諮詢報告。大家問我的意見,小弟專程找了近3年有關自願醫保的新聞,製作以上的圖表供大家參考。

我在2016年12月2日已經公開回應了 [註9]
  1. 在2014年政府推出的自願醫保計劃諮詢文件 [註10],在第8頁曾經提出,「必須受保」是12項「最低要求」其中1項,局長也在2015年4月時公開講過,「終身續保」及「必定受保」兩項屬於底綫 [註2],政府是在自打嘴巴嗎?我必需要重覆「最低要求」這四個字,病人組織也曾說「必須受保」是重要規管原則 [註2],這一方面醫生支持病人,醫生和病人同坐一條船。
  2. 高風險池是落實「最低要求」下必定承保及附加保費率設有上限的「關鍵措施」 [註11]。「底線」和「關鍵措施」都放棄了,對投保人/巿民的保障何在?這樣的自願醫保還有多大的吸引力,還能起到多少作用?
  3. 大家不希望見到,政府對大財團大公司就先易後難、分階段推行。而對小市民、病人和醫生便「迎難而上」。我必需要重申,政府的政策是可以先易後難、分階段推行的。
醫生和病人又是在同一陣線。 政府呢?


備註:
[1] 星島 2015年3月14日 保險業:自願醫保建議僅半可行
[2] 星島 2015年4月14日 自願醫保或讓步 容許不包已有疾病
[3] 信報 2016年12月2日 財委會審議爭議項目 陳健波籲官員勿遊花園
[4] 星島 2016年12月2日 暫緩「高風險池」與「必須承保」要求 高永文料明年落實自願醫保[5] NowTV 2016年12月28日 自願醫保 消息:已有疾病附加保費不設上限
[6] 新城 2016年12月2日 病人組織說自願醫保刪高風險池對高危病人失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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