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9

醫生護士犯錯被調查和處分,政府犯錯會怎樣?



今天我們討論大閘蟹二噁英事件 [註3],有大閘蟹商人走來立法會追討賠償,香港政府有花了那麼多人力物力財力,有食衛局、常任秘書長(食物)、食物安全中心有署長有專員,現在我才發覺市民和女兒吃的豬、牛、羊、雞、魚、海產、貝、大閘蟹 [註4]、蔬菜、基因改造食物等等是不夠安全的。

本委員會2016年11月8日會議 [註1],討論有關豬隻含違禁獸藥的事件。根據政府當局提供的公開文件 CB(2)84/16-17(09) 的第5和6點,「食環署隨後就事件進行了全面調查。政府於2016年8月19日公布調查結果,承認事件的責任在於政府。政府就事件向市民及相關持份者致歉。食環署亦發信給受事件影響的各個零售商致歉,並已就銷毀的豬肉和豬內臟向有關零售商發放一筆過特惠金。」

  • 商人有無犯錯,被劏雞殺豬銷蟹,拉人封鋪;
  • 醫生護士沒有犯錯,只是沒有按既定程序及指引,便要被調查和處分;
  • 議員犯錯,會被司法覆核、被譴責;
  • 政府犯錯,又會怎樣?

我提提大家,在本委員會2016年12月13日會議 [註2],根據政府當局提供的公開文件CB(2)337/16-17(06)的第5和6點,政府向立法會申請在食物及衞生局和食物安全中心開設兩個首長級編外職位
  1. 在食物及衞生局 (食衞局) 食物科開設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 (首長級薪級第 2 點) 編外職位位,為期兩年半;
  2. 在食物環境衞生署 (食環署) 的食物安全中心 (食安中心) 開設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 (首長級薪級第 2 點) 編外職位,為期大約七年。



  1. 我建議:根據國際標準,從新訂立本地監測水平,確保本地及入口食品安全;
  2. 我想問:資料提供,近十年政府在食物安全發放一筆過特惠金,即花公帑賠錢的紀錄。



參考資料:
[註1]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2016年11月8日會議
[註2]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2016年12月13日會議
[註3]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2016年12月19日會議
[註4] 大閘蟹知多啲

陳沛然醫生議員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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