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做過任何不符合《議事規則》的行為...... [註一]
在國際足協的《比賽規則》中25頁 [註二],只提到球証的權威、權力和職責,並沒有說明球証不可以跟某一隊的領隊、教練和球員whatsapp,那麼球証可以因安全理由跟以上的人whatsapp 通水而開脫嗎? 這是普通常識,不要跟大家說什麼沒有做過任何不符合規則指引的說話。
其實我想問,《議事規則》有沒有說明立法會主席一定要中立呢?又有沒有給何為中立作出定義呢? 可能大家對立法會主席要中立是一廂情願的想法。
還是說說足球好了,以往世界杯球証也有很多富爭議的決定:
1986 年世界杯馬勒當拿上帝之手
2002年世界杯 南韓的進級之路,最近也受到調查。
2006年世界杯 歷史上一個球員一場比賽拿了三張黃牌
2010年世界杯 英國林柏特入了的不入球
2014年世界杯 的十大爭議
我認為國際足協抗拒引入高科技去協助球証是禍根,籃球的NBA和網球的大滿貫不會發生以上的情況。
國際足協的《比賽規則》只有寫球員犯規的懲罰,而沒有寫明球証犯錯的後果;同樣地一般《員工守則》只有寫員工犯規的懲罰,不會寫管理層犯錯的後果;球証、管理層或主席沒有規則並不代表這些人可以為所欲為。正如蔡子強在一月醫學界政改研討會中所說:「有普通人的良心,常識就夠。」 [註三],上一代常說下一代缺乏普通常識,我看在現今香港最缺乏普通常識的人,似乎是某些既得利益者 [註四]。
[註一] 東方日報6月26日報導
[註二] 國際足協的《比賽規則》
[註三] 2015 醫學界政改研討會
[註四] 既得利益者 百度百科的註解
此文也刊於獨立媒體
陳沛然醫生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