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角度
非政府機構營運的中心 [註一]:
- 社會福利署資助5間由非政府機構營運的婦女庇護中心
- (和諧之家)、保良局 (維安中心、昕妍居及曉姸居)、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 (恬寧居)
- 提供合共260個宿位,保良局轄下共有3間婦女庇護中心 (昕妍居、維安中心及曉妍居),合共提供150個服務名額
- 接受社工及警方的轉介
- 和諧之家服務對象涵蓋少數族裔,以及不同性傾向、宗教或其他背景的人士;可自行致電24小時婦女求助熱線
- 東華三院設立危機介入及支援中心 (即芷若園 / CEASE)
- 提供 80個短期宿位
- 接受直接申請或任何機構的轉介
- 香港明愛營辦的家庭危機支援中心 (即向晴軒)
- 提供 45個短期 宿位
- 接受直接申請或任何機構的轉介
[註二]
在 2017-18年度,婦女庇護中心、危機介入及支援中心和家庭危機支援中心的修訂預算分別為3,700萬元、1,361萬元和1,020萬元 [註三]。
入住以上中心的在港外傭人次 [註四]
警方數字
警方於2015年及2016年分別接獲29宗及19宗涉及受害人為外傭而涉案者為其僱主的傷人及嚴重毆打案。同期,警方亦分別接獲38宗及59宗涉及受害人為外傭而涉案者為其他人的傷人及嚴重毆打案。警方沒有提問述及的其他分項統計數字 [註五]。警方於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分別接獲40宗、37宗及38宗涉及受害人為外傭而涉案者為其僱主的傷人及嚴重毆打案。同期,警方亦分別接獲60宗、64宗及57宗涉及受害人為外傭而涉案者為其他人的傷人及嚴重毆打案。當局沒有備存相關的判刑結果 [註六]。
保障外傭權益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
按《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
公約》而提交的第三次報告所舉行的審議會。2016-6-7
法庭角度
轟動國際一時的印佣Erwiana被虐待案,涉事僱主被判監六年,但卻在服刑不足六成的情況下提早獲釋,而法庭裁定她賠償予Erwiana的近81萬港元賠款亦未有支付。 RFI 2018-11-23民間角度
23歲的印尼籍女傭被一個將軍澳家庭僱用8個月,從未獲得發放薪酬、從未休假,每日工作21小時,而且遭到女僱主和兩名女少主虐打,多次遭以衣架、木棍毆打,更嚴重疲勞轟炸她,睡眠及進食亦嚴重不足,她曾經向中介公司求助,然而未有獲得處理,被逼繼續工作,亦因為人生路不熟而不敢報警,最終失去工作能力而被僱主遣送返回印尼。於香港國際機場準備登機回印尼時,被另外一名回國的印尼女傭發現其傷勢,於詢問後揭發事件,及由印尼駐港總領事館報警。陳沛然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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