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6月13日記者會中,承認曾在公立醫院內拘捕求診及正接受治療的示威者 [註一,警方記者會],亦有消息指,急症室內多了很多便衣人員在徘徊。
6月13晚,我向醫管局抗議,並要求醫管局徹查事件,及向公眾公佈,以釋除市民及醫護員工的疑慮。醫院管理局發言人在6月14日下午發出以下聲明 [註二/ 三]:
醫管局新聞稿第一段:"醫管局重申公立醫院在救急扶危時會以病人安全為首要考慮,不會受到其他與臨床無關的活動影響。"
- 事實上,警方在6月13日記者會中,承認曾在公立醫院內拘捕求診及正接受治療的示威者,市民、病人、醫護員工已經"受到其他與臨床無關的活動影響"。可是醫管局卻無動於衷。
- 下圖是由醫管局總部發出的電郵及傳真,清楚指示前線醫護員工記下 "Mass Gathering" 和 "Mass Gathering outside Legco",這兩項資料都絕對不是"以臨床需要為基礎",也沒有臨床必要。
警方承認曾在公立醫院內拘捕求診及正接受治療的示威者,醫管局沒有行動、無法釋除市民及醫護員工的疑慮,令到市民和病人不敢到公營醫院急症室求診,嚴重破壞醫患關係,由醫管局總部帶頭做起。
我必須要重申,根據醫生專業守則,除非有法庭命令或病人同意,否則醫生不會向第三方提供病人私隱資料。
我的建議
- 醫管局公開交代,不要只是出新聞稿,做鍵盤戰士;
- 立即收回指令:"register with the incident nature Mass Gathering with Description: Mass gathering outside Legco in AEIS."
- 在所謂“暴動"期間,在醫院範圍內嚴格執行香港法例《醫院管理局附例》(第l13章第21條):8(1) 院方職員可指示以下人士即時離開醫院 - (c) 被發現在醫院內作出妨擾事件的人;(d) 把醫院任何部分的地方用作其預定目的以外的用途的人 [註四]。
參考資料
[註一] 警方記者會 2019-6-13
陳沛然醫生議員上
2019年6月14日 (23:47更新)
要澄清是否有急症室RN通知警方有金鐘受傷示威者而引致傷者被捕?如係事實該RN是否沒有專業操守,要被紀律處分!而有兩位傷者在QE A&E 被捕當時在場醫生及護士沒有阻止,因為警方沒有向法庭申請拘捕令是不可採取拘捕行動!請問HA是否與警方朋比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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