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工會會長,我想說 欠薪是犯法的! 是犯法的! 是犯法的!
勞工法例第三章:工資
http://www.stl.org.hk/right/labor_law/employ_rules_3.php
支付工資
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7天。僱主如困未能依時古付工資,須就欠薪支付利息給僱員。
違例與罰則
僱主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萬元及監禁1年。
僱主不支付欠薪的利息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
公然犯法的人竟然可以公開地大賣報紙,大搖大擺,沒有人遣責,那些立法會議員、各社團在那裡?
亞視的員工都是人,也有家庭的。
陳沛然醫生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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