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4月,我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核2021-2022財政年度開支預算的特別會議,詢問了政府推廣母乳餵哺的工作資料 [註一]。
陳沛然議員提問
就政府推廣母乳餵哺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委員會:過去三年,衞生署家庭健康服務獲得多少撥款以繼續加強推廣母乳餵哺的工作,以及20 21-22年度的預算開支明細。
衞生署署長答覆
2018-19、2019-20及2020-21年度,衞生署家庭健康服務每年獲撥款600萬元,以繼續推廣母乳餵哺。2018-19、2019-20及2020-21年度的開支分項如下:
衞生署會繼續循多方面推廣、維護並支持母乳餵哺,措施包括加強母乳餵哺的宣傳及教育工作;鼓勵實施「母乳餵哺友善工作間」政策,以便在職母親返回工作崗位後繼續餵哺母乳;推動公共場所成為「母乳餵哺友善場所」,支持授乳母親隨時餵哺孩子或擠母乳;在待售供新商業發展項目用途的政府土地的賣地條件中加入規定,要求發展商必須提供育嬰間和哺集乳室;發出指引指示有關方面須在適用的新落成政府處所設置育嬰間和哺集乳室;實施自願性的《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幼兒食品銷售守則》;以及加強監察本港的母乳餵哺情況。2021-22年度,政府已預留60 0萬元撥款,以推行上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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